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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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9篇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嚣糕溅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JournalofAnhuiVocationalCollegeofPoliceofficers鬻瓣勰浅析翡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9篇,供大家参考。

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9篇

篇一: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溅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Jo u r n a l o f A n h u i V o c a tio n a lC o lle g eo f P o lic e o f f ic e r s鬻瓣勰浅析翡国频发恶性杀人案件昀原因及对策华小钢。

 吴凤亚(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江苏苏州2150 0 6 )【摘却居高不下, 犯罪人的作案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危害结果。

 因此, 准确及时地剖析这些恶性杀人案件发案的原因, 找出相应的对策, 其意义尤为深远。要】

 目前, 全国上下积极倡导和谐的价值理念, 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的战略。

 然而, 恶性杀人案件的发案率【关键词】

 恶性杀人案件; 原因; 对策【中图分类号】

 D F 7 9 2. 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 1- 510 1( 20 0 7 )0 6—0 0 58 —0 3当前, 国家对重特大刑事案件非常重视, 但是仍然无法阻止恶性杀人案件( 在此, 笔者把恶性杀人案件定义为故意连续杀害二人以上或虽杀害一人, 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后果极其严重的杀人案件)的日益增多。

 频发的恶性杀人案件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破坏了社会的安定, 普通民众的安全感在这些案件的影响下急剧下降。一、 近年我国发生恶性杀人要案的情况淑曼2 0 0 44 7 1. 8 万起刑事发案总量杀人案件所占比重2 0 0 34 39 36 24 起24 39 3起0 . 555%2. 9万起0. 615%20 0 54 64 . 8万起2. 1万起0 . 4 52%20 0 64 65. 3万起1. 8万起0 . 38 7 %表一④从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出, 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中杀人案件虽然所占比重不大, 但是绝对数量是惊人的。

 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里, 每20 0 起中就有一起是杀人案件, 尤其是20 0 4 年, 全国竟然发生将近3万起杀人案件。

 还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注意, 表中所列仅仅是当年发生的以杀人罪立案的杀人案件. 并不包括因强奸、 抢劫、 绑架等其他暴力刑事案件引发的被害人被杀害的案件。

 更值得人们深思的是, 近年发生的杀人案件的残忍度、 影响度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度呈上升趋势。

 仅20 0 6 if - 下半年就发生了多起在全国影响都极大的恶性杀人案件, 如7 月 15日陕西安康市汉阴县邱兴华残杀10 人案、 9 月 24 日吉林省通化市石悦军杀害12人、 伤5人特大杀人案件、11月 27 日贵州兴仁县长文建刚一家六口被杀案、12月 11日甘肃临夏法院刑庭庭长陈义明一家四口被杀案、 12月 28 日广东佛山一餐馆老板娘蔡秋奕一家六口被灭门案, 等等。二、 目前我国频发恶性杀人案件的原因分析在短短的时间内竞发生如此之多的恶性杀人案件, 真是不得不让人感到心寒。

 经过仔细研究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案件的发生既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 因为它们都折射出共同的社会问题, 同时又各具特点。

 我国之所以会频发恶性杀人案件, 是由各种复杂的因素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 但是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原因:( 一)各种利益冲突、 矛盾纠纷增多在改革开放深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新的利益团体不断涌现, 人们的经济意识日益增强, 这导致了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这些利益冲突、 矛盾纠纷. 如不及时疏导调解, 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以致酿成惨案。

 …其中最严重的冲突和矛盾应该是我国失业人口大幅增多. 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改革, 很多工人被迫下岗。

 生活便没有了着落。

 同时, 不少农民盲目流入城市, 更是使这种状况恶化。

 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低, 难以找到固定的职业、 居所, 生活没有保障. 焦躁的心理, 求富的欲望, 使他们与公务员、 私营企业主等高收入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纠纷越来越多。

 近来, 连续发生的讨薪农民工怒杀企业老板、 包工头便是此矛盾激化的后果。【收稿日期】

 20 0 7 —10 —26【作者简介】

 华小钢( 19 8 3一), 男, 江苏武进人,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 0 6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吴凤亚( 19 8 3一), 女, 江苏吴江人,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 0 6 级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①资料来源:

 中国法g 聿# - ¥ ( 20 0 4 —20 0 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纛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 0 7 ・6 万方数据

 妻璧塑夏墼( 二)我国刑法规定过于严厉, 相关法律还不完善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 犯故意杀人罪的, 处死刑、 无期徒刑或者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 处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按照刑法第54 、 第56 、 第57 条的相关规定. 犯罪分子很有可能要同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们的也是倾向于对故意杀人犯从重处罚, 往往不考虑酌定从轻情节, 却对酌定从重情节一个也不放过。

 另# 1- 我国刑法还有一个不完善处, 就是对量刑幅度的规定过于宽泛, 对量刑情节的规定也不够细致。

 对于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适用刑法条文时, 死刑、 无期徒刑、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的选择过于宽泛, 郎使在同~档法定刑之内, 法官们也难以抉择。

 因此:

 为了显示刑法的威摄力或者安抚民众, 他们往往对大多数杀人犯都会判处法定刑幅度内的最高刑. 能判死刑的决不判死缓, 能判死缓的决不判无期徒刑……这种做法起到了很恶劣的导向作用, ~些杀人犯本来是蓄谋杀害一人, 在达到目的之后, 由于想到杀害一人和杀害多人没有什么不同, 都会被处|以极刑, 结果便丧失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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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竺:

 墨璺垩!兰堑查里竺兰垩兰兰全兰竺竺堡望兰竺兰理智, 疯狂作案, “灭门惨案” 、 “连杀十几人” 等案件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三)公安机关破案不及时, 打击力度不够当前我国刑事警察人数不足, 侦查员长期超负荷运转, 精力和体力都难以应付恶性杀人案件持续上升的严峻局面。

 同时, 刑侦装备落后, 经费紧缺等实际困难, 也极大的影嫡了删警们的快速反应能力,使不少案件错失破案良机。

 即使有时候警力充足, 由于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高超或是有人包庇或公安机关自身打击不力等原因。

 公安机关往往不能及时破案, 结果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导致更多的命案发生。

 因此. 公安机关及时抓捕到犯罪分子. 对于避免更多的人受害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面对恶性杀人案狸是青少年对, 公安枕关惩治不力就更明显了, 其后果便是青少年杀人案件也不断上升。

 在司法实践中,青少年涉及的恶性杀人案件没有得到及时侦破. 或未能依法予以罪刑相适应的惩处。

 便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从而往往使他们在杀人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愈演愈烈. 一发不可收拾。

 嘲( 四)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 给了犯罪分子可秉之机部分群众由于法制观念淡薄, 害怕惹事上身或对公安机关不信任. 发现可疑人员甚至看见犯罪分子也不报警。

 不敢也不愿意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更有甚者. 还庇护犯罪分子, 这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近几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恶性杀人犯罪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是:

 犯罪分子在不同时间同一地点连续杀死多人并碎尸豫匿长时间却无人知晓。

 ~方面反映了我国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能力机制上的严重缺陷, 但是更为严重的是, 说明我国大部分群众法律意识缺乏, 不能尽到为公安机关举报犯罪、 提供线索的义务。

 虽然我国也有对举报恶性杀人犯罪实行专门的物质奖励制度, 但由于领导不够重视、 不能准确刻画案犯的基本条件、 划定的通告范围过窄或过宽, 最重要的是资金不到位。

 公安机关往往失信于举报人。不能按照承诺兑现其举报奖金。

 如此恶性循环, 群众和公安机关越走越远, , 杀人案件的侦破便非常困难了。

 更有甚者, 由于我国政治体制的弊端, 涉黑杀人案件往往与政府官员或公安机关本身有瓜葛, 试想.群众怎敢向公安机关报案呢?嘲( 五)犯罪心理在恶性杀人案件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犯罪个体的心理因素包括:

 认知因素、 情感因素、 需要因素、 意志因素、 智力因素、 气质因素、 性格因素、 兴趣因素、 动机因素。

 [ 4 1据了解, 所有的恶性杀人犯都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

 丽且在杀人过程中。犯罪分子心理又会形成杀人思维定势, 导致其杀害更多的人。

 有论者曾指出, 系列杀人案件作案人的具体作案动机及即案件成因, 是在一定的“恶” 心理影响下形成的。

 同时, 杀人犯罪的结果强化了犯罪动机。

 犯罪行为的动力定型与犯罪心理的思维定势是互动的, 犯罪心理的思维定势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动力定型. 两犯罪行为的动力定型又反馈至并加强了犯罪心理的思维定势。

 [ 51所以, 犯罪心理对于犯罪行为的产生有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恶性杀人案件频发与犯罪分子自身的心理不正常不无干系。三、 减少和遏制恶性杀人要案发生的对策基于上述原因, 我们必须全方面考虑, 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避免社会危害性大、 影?螅极坏的恶性杀人案件的发生。

 总的来说就是要本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预防和打击相结合的原则, 对恶性杀人要案进行综合治理。( 一)完善刑法. 改革刑罚当今世界极力倡导轻刑化的理念, 我国学者们也积极投入到了完善我国刑法和改革刑罚的潮流之中。

 他们认为和谐社会应树立人权理念、 刑罚谦抑理念和公乎理念。

 在“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 0 6年年会” 上, 他们还重点讨论了刑罚轻缓化的根据、价值以及实现措施。

 在刑罚结构方面, 有学者特别指出了我国死刑罪名偏多且适用过滥. 长期自由刑在刑罚结构中地位突出。

 且不说其他罪名的刑罚不合适问题, 就“故意杀人罪” 而言, 必须对其刑种、 处罚幅度、 量刑情节进行改革。

 随着我国人权意识的增强、 价值观念的转变, 也为了降低给犯罪分子造成的反面影响, 使其放弃杀人的动机, 或减少其杀害的人数. 对杀人犯的处罚要轻缓化。

 在审理恶性杀人案件的过程中要慎用死刑, 以免不但起不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反而刺激社会上其他有杀人犯意的入在作案过程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所以我们要审视重刑主义的危害, 树立科学的刑罚观, 建立轻缓化的刑罚结构, 对恶性杀人犯罪准确适当用刑。( 二)加强全民普法和道德教育法盲和法制观念淡薄, 导致对法律尊严的轻蔑,是恶性杀人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要充分发挥工会、 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及街道办事处、 社区管理委妻丝鳖里婴些学院堂堡兰Q 97・皂一。

 黪 万方数据

 员会的作用, 对广大公民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

 特别是要采取多种措施, 大力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系统普法教育。

 [ q 笔者认为要增加公民的法律知识, 就必须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 彻底扭转社会风气, 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基础文化教育, 法制教育工作。

 在教育方式上. 必须从家庭做起、 从学校做起、 从社会做起, 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健全和完善家庭、 学校、 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啊另外, 在做好全民普法工作时, 必须强化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提高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只有这样, 才能收到普法的效果, 才能真正在知法、 守法这方面预防恶性杀人犯罪。.( 三)解决纠纷, 防止矛盾激化恶性杀人案件的发生, 基本上都是由于犯罪分子与某一或所有受害人有矛盾纠纷而引起的。

 因此加强矛盾排查、 化解纠纷, 便能使双方都心平气和,防止激情杀人。

 为了解决纠纷、 防止矛盾激化, 在强调当事人双方主动平等协商, 化解矛盾的前提下, 笔者认为加强对朋友、 亲戚、 政府调解的重视也是必要的。

 就政府调解而言。

 必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把人民调解、 司法调解、 行政调解结合起来。同时增强基层组织的调解能力, 提升调解人员的语言艺术水平和调解成功率, 真正做到“大事化了、 小事化无” 。

 这样就能化解民事纠纷, 防止一般刑事犯罪, 更不用说预防恶性杀人要案了。( 四)加强公安机关刑侦工作, 确保及时破案首先要理顺刑侦体制和关系, 并尽力增加对刑侦工作的投入, 更新装备, 加强对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 储存、 查阅和传递工作, 提高恶性杀人案件的攻坚能力。

 有学者认为:

 要建立以刑侦部门为主体, 以派出所为重要依托, 各警种、 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新的刑事侦查体制。

 同时刑侦部门要配备现代化的通讯设备, 配备计算机并实现计算机联网, 配备先进的侦查技术设备和警用武器装备, 配足警用车辆, 建立起灵敏的指挥系统、 精确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罔此外. 为了增加情报信息以支持刑侦工作, 要发挥悬赏通告在侦破恶性杀人案件中的作用。适当的赏金比投入刑侦装备能产生更大的效益, 公安机关及时收获情报, 便能在群众的帮助下抓获犯罪分子, 制止其再次犯罪。( 五)提高民众防范意识, 重视全社会预防有学者曾得出犯罪是“综合病症” 的结论, 并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其中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依靠人民群众。

 【9 1笔者觉得这与我们平时讲的全社会预防犯罪是一致的, 对于危害性极大、 预防困难的恶性杀人犯罪来说, 进行全社会预防也许是其唯一治理方案。

 打击恶性杀人犯罪, 特别是预防此种犯罪, 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

 同时各部门要协调一致, 齐抓共管, 依靠广大群众. 运用政治的、 经济的、 行政的、 法律的、 文化的、 教育的等多种手段, 对恶性杀人犯罪进行综合治理。

 这就要求民众不仅要提高防范意识, 防止其和周围的人受害. 更要参与到预防恶性杀人犯罪的运动中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等预防犯罪的职能部门, 扩大和巩固警民联防, 及时掌握治安动态, 预防恶性杀人犯罪, 打击现行。诚然. 恶性杀人案件频发造成的严重后果是难以计算的, 其确实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

 虽然恶性杀人案件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 但是笔者相信, 只要我们全体公民联合起来, 增加法律知识和提高守法意识, 积极防止被害, 并在完善相关法律和公安机关加强刑侦工作的基础上,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恶性杀人犯罪是可以做到的。

 如果我们能按照这种方法来综合治理恶性杀人要案频发的状况, 那么社会平稳、 民心安定的局面便指日可待了。【参考文献】[ 1]段绪忠. 残杀“一家子” 恶性案件的特点、 原因及对策[ J】

 . 警...

篇二: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街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 防范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范工作,巩固“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专项活动成果,坚决遏制命案易发多发势头,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 8 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全力集中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街道无命案、村组无刑案。

 二、主要措施 ( 一) 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社区各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迅速组织调解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纠纷;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全面排查精神障碍患者、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员。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进行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 二) 大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街道综治中心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属地管理、归口调处化解制度,落实到社区村组,落实到人。落实街道包社区、社区包村组、村组包户、逐级包保、一包到底责任,建立长期责任到人台账,及时调处化解,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落实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

 ( 三) 加强重点人员特殊人 群服务管理。司法所、派出所及所在村要落实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邪教和戒毒等人员帮教衔接机制和综合管控措施,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卫生院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或严重精神障

 碍患者排查筛查上报工作。团委、各学校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民政所、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帮扶,预防和减少侵害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民政所、残联深入走访身体残疾、家庭贫困、长期失业等困难群体,逐一落实关爱帮扶,加强心理疏导,防止情绪积压。

 ( 四) 强化协调联动。街道综治中心发挥协调推动作用,与职能单位和社区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街道无命案”、“社区无刑案”等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命案防控工作能力水平,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工作步骤 ( 一) 全面排查阶段(5 月)。各社区、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辖区内特殊人员、重点人员开拉网式排查。把易激化、可能引发“民转刑”的命案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列入排查范围,逐一建立台账。

 ( 二) 集中化解阶段(6—8 月中旬)。对前期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责任到社区,责任到人,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包案责任人,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人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街道办、政府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务必及时全部化解。

 (三)建章立制阶段(8 月下旬)。各部门、社区要认真总结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社区要按照要求迅速安排部署此次行动,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 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本次 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街道年度综治考评。

 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街道要进行追责,凡在此次行动期间有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 民转刑案件发生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行动期间,5 月、6 月、7 月、8 月每月 26 日前,各社区将本月《XX 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日行动台账》报送街道综治中心。

篇三: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镇 2021 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日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范工作,巩固“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专项活动成果,坚决遏制命案易发多发势头,按照市、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X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经过努力,全镇力争实现“一次死亡3 人以上命案不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极端案事件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措施

 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在排查、化解、管控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和可防性命案的发生。

 (一)全面开展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

 等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婚姻(感情)变化、两地分居、招婿、失独、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集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力做好化解。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村(居委会)、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纠纷,要逐事剖析原因,逐个制定方案,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责任到人、重点化

 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稳控、化解、消除危险的责任。

 (三)严厉打击防范。严打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快侦快破,确保新发命案发一破一,发挥震慑作用。将容易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进而容易升级产生命案的娱乐场所、餐饮夜市、中小旅店等场所和街道广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偏僻路段部位作为重点,优化、强化防控力量,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夜间社会面巡防。持续开展治爆缉枪、收缴管制刀具等行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个人零散购买汽油、大宗购买烟花爆竹等敏感可疑物品的管控,加强剧毒农药销售管理,严防纵火、投毒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恶性刑事案件发生。严格落实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强化重点场所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生、儿童等身份敏感人员安全。

 (四)加强心理服务。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设,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队伍,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建立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社会心理预警和疏导机制等。

 (五)开展平安创建。组织开展“零命案”乡镇、“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和极端事件的苗头性问题。

 (六)全面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婚姻家庭情感、安全防范知识、应急避险技能等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倡导崇德向善、知荣明耻,培养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人生价值观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强化法治德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处理矛盾纠纷依靠政府、依靠法律,避免采用极端方式。

 三、时间步骤

 行动分排查、化解、建章立制共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X 月)。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辖区内特殊人员、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把易激化、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矛盾纠纷和问题作为重点,列入重点排查范围,逐一建立台账。力争在XXX 前集中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信访疑难案件和有“民转刑”倾向的矛盾纠纷。

 (二)集中化解阶段(X-X 月X 旬)。对前期和此次行动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全力集中化解,对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确保7 月底前全部化解。

 (三)建章立制阶段(X 月X 旬)。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迅速安排部署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目行动,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坚持部门联动。要统筹社会力量,组织公安、司法、信访、妇联、教育、民政、卫计等部门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化解。要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和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多元化解的合力,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化解率”。

 (四)严格责任督导。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百日行动期间,镇综治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和成效不明显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事件,和一次死亡3 人以上命案的,坚决实行“一票否

 决”。

篇四: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 “ 民转刑 ”命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春节前后为“民转刑”案件高发期、易发期,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及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拉林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切实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现将我镇的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张川为组长的矛盾排查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方案,要求各村、各相关站所提高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重要性的认识,集中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为建设平安城关打好基础。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强化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安排专人统计上报工作情况,保障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工作到位,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村广播、微信群、悬挂条幅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三是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构建矛盾排查网格,村干部、网格员分区划片,进村入户,重点对婚姻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难点问题及信访老户、____、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有矛盾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早预防,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篇五: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XX 街道办事处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民转刑”命案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根据 XX 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从现在起到 2020 年 12 月底,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命关天”、“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理念,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命案防控体系,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全力集中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居、大事不出办、难事不出市、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

 街道无命案、居(社区)无刑案,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1.积极组织普法宣传。司法所负责深入推进法律“六进”,积极开展“民转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扎实开展平安宣传。综治办联合宣教办、安全办等相关科室采取设立宣传台、网络、微信、广播等手段,宣传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宣教办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良好乡风民俗,树立崇德向上、知荣明耻观念,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共建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和谐融洽的家庭和邻里关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开展拉网式排查 各居委会(社区)组织网格员、调解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深

 入居委会(社区)、深入群众,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无缝隙摸排,确保“办不漏居、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矛盾纠纷排查重点:

 1.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土地流转、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纠纷; 2.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婚烟(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 3.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 4.全面排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员; 5.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后因疫情引起的生产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

 (三)加大预防调处力度,及时妥善地预防和调处各类社会矛盾 1.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对接机制。各居委会(社区)、XX 派出所、司法所、妇联、民政、团委等相关单位要始终站在“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就能预防一起命案”的高度,要及时将日常工作遇到各类可能引发“民转刑”命案的

 纠纷与综治办沟通对接,综治办负责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台账,形成合力化解,切实做好矛盾梳理和源头排查化解工作。

 二是坚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街道每半月、各居委会(社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排查矛盾,建立台账,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及时处置,做好稳控。

 三是司法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及时高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整合各方资源,探索推进诉调、访调、警调对接。

 2.分类调处化解。各居委会(社区)要主动对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对半年以上未化解矛盾纠纷以及新产生的矛盾纠纷都要建立台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多发易发的民间纠纷,隐蔽性、反复性强,各居委会(社区)干部、调解委员会成员要主动上门介入,做常做细做实工作,防止“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告不理”放任不管的思想。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调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如需办事处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按照《XX 市 XX 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及 XX 街道矛盾化解工作流程呈报进行化解。对多次化解无果,情绪依然激烈易引发命案的当事人,综治办负责协调心理咨询师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干预,同时 XX 派出所视情况对被害人实施人身保护等防控措施。

 (四)强化基层基础 1.开展五星级网格员评选活动。在辖区网格员中开展五星级网格员评选活动,不断提升网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管理。

 2.加强社会面防控。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辖区新增 40 路视频监控,与公安视频监控联网 30 路,完善重要部位、复杂场所和薄弱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各类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部位防控工作,发挥好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提升社会面动态控制能力。

 3.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常态化建设。综治办负责继续每月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咨询活动,开展不同层次的心理知识讲座,建立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社会心理预警和疏导机制,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防止引发命案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4.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无刑事案件居(社区)”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和极

 端事件的苗头性问题,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的发生。妇联深入开展“和睦家庭”创建活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安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居委会(社区)、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作为,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台账月报。

 各居委会(社区)每月 20 日前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台账》报送至综治办。

篇六: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纠纷排查工作简报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麦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卫东讲话,麦积区维稳办主任陶永强主持会议,并宣读《天水市麦积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命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法综治工作分管领导汇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开展情况,麦积区司法局分析 4 月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势,麦积区信访局交办重点信访案件,麦积区公安分局分析 2016 年及今年命案发案特点,提出命案治理措施建议。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树立“人命关天,平安是福”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持续深化命案治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严密管控重点人员,减少命案发生。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排细查,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排查清楚,尽最大努力将问题化解到位,尽最大限度预防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命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治安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层层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深入查究命案发生的责任,对命案瞒报、漏报、迟报以及责任查究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政府

 及主管部门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一、校正“失衡点”。

 深入村社,了解容易诱发群众心理失衡的原因,找重点、抓难点,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调整好群众思想情绪,把矛盾纠纷消处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不出社,一般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二、控制“易燃点”。

 在调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或消极心态。正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理顺群众思想情绪,消除“助燃”因素,扑灭“着火点”。

 三、遏制“爆发点”。

 在处理群众利益受损较大的事件中,对可能造成群众上访的“爆发点”,要做好关键人物的工作,抓阶段矛排调解,防止事态扩大,按照“应舒不应激、应解不应聚、应教不应压”的原则做好调处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该镇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结合工作分工配合抓的工作制度。坚持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重大疑难矛盾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建立综治、信访、司法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的作用,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解决问题到位。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矛盾纠纷化解任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排查出的问题尽快归类整理,落实责任,及时化解。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抓好维稳信访基础工作。

 同时,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稳控工作力度,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先兆,掌握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把握调解工作主动权,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问题的发生,做到早预测、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针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定期开展 “回头看”,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关注矛盾化解后事态发展演变情况,及时宣传教育进行疏导,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纠纷死灰复燃。

篇七: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综治办“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理念,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命案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综治办统一安排部署,从现在起到 2017 年 8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命案防控体系,

 有效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全力集中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镇无命案、村无刑案。

  二、主要措施

  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xx 办〔201x〕35 号)、《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xx 豫办〔2016〕42号)和《全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 济综治委〔2017〕2 号)文件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各区、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迅速组织信息员、调解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群众,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摸排,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刑事案

 件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矛盾纠纷排查重点:

  1.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纠纷;

  2.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

  3.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

  4.全面排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员。

  (二)大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制度,对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

 人员、特殊人群,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化解制度,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2.切实压实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解决,涉及部门较多的,由综治办确定一个牵头单位,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要建立镇包区、区包村、村包户、逐级包保、一包到底责任,建立长期责任督导台账,及时调处化解,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分类调处化解。对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对镇 1 年、区半年以上未化解矛盾纠纷以及新产生的矛盾纠纷都要建立台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多发易发的民间纠纷,隐蔽性、反复性强,基层村干部和调解人员要主动上门介入,做常做细做实工作,防止“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告不理”放任不管的思想。对可能计划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包案;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对多次化解无果、情绪依然激烈易引发命案的当事人,在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干预的同时,公安机关要尽早采取防控措施,对被害人及时实施人身保护。

 (三)加强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1.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持续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不断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日监督周汇报月见面、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重新犯罪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下。

  2.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认真核实在押服刑人员和预释放人员信息,落实安置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强化涉邪教人员管理。深入推进无邪教村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处理“法轮功”、“全能神”邪教人员,更加注重教育转化。

 4.加强戒毒人员管理。深入开展打击吸毒贩毒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禁毒斗争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5.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和救治救助。王屋社区警务队、民政等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政策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严重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深入区、村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走访排查,筛查登记。对已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新排查出的精神障碍患者要重新登记造册。依法做好强制医疗工作,落实以奖代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严防失控漏管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6.强化未成年人管理服务。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

 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府、家庭、学校等责任,建立完善早期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防止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7.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服务管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帮扶,预防和减少侵害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发生。

  8.加强对其他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深入走访身体残疾、艾滋病、家庭贫困、生活困难、长期失业等困难群体,逐一落实关爱帮扶,加强心理疏导,防止情绪积压、心理扭曲走向极端,进一步减少命案发生的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1.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教育群众尊法守法,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2.注重基层教育引导。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制定完善村民公约,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组织。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道德讲堂”宣讲,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共建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和谐融洽的家庭和邻里关系。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动员部署阶段、排查阶段、化解阶段、建章立制阶段。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 2 月)。我镇要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区、村,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对开展专项活动做好安排。要层层动员部署,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活动。

 (二)排查阶段(2017 年 3-4 月)。各区、村,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辖区内特殊人员、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把易激化、可能引发“民转刑”的命案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列入排查范围,逐一建立台账(见附件)。

 (三)化解阶段(2017 年 5-6 月)。对前期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包案单位和领导,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 6 月底前仍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8 月底前全部化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 年 7-8 月)。各区、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进行梳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有效的经

 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预防“民转刑”命案机制性文件,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预防“民转刑”命案源头性、根本性、基层性工作,是深化平安济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作为,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维护我镇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村,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协调联动。镇综治办要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镇村综治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乡镇无命案”、“村无刑案”等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命案防控工作能力水平,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追究措施,推动各区、村,各单位、各部门切实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领导,把任务分解落实具体事项、具体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考评。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民转刑”案件,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篇八: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综治办“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我乡从 2017 年 3 月份开始,坚持“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理念,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命案发生,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乡综治办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采取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的工作措施,以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创新理念思路、方法手段,有效提升了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通过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婚姻家庭、借贷关系、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全力集中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确保有效预防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调解台账,推进可控调处。乡综治办建立工作总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动态监控,确保实施方向、进度、质量的整体可控。各村、各单位对负责工作贯彻实施负总责,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主动推进、敢于担当,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重点了解和调研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相关单位大力支持,协作配合,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加强衔接配合,精心组织部署。

 (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村、乡直有关单位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的社会人员;全面排查精神障碍患者、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留守老人等重点人员,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包保责任,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纠纷,主动上门;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包案;对可能采取极

 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切实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逐一落实关爱帮扶。

 通过以上工作,我乡共排查出易引发民转刑案件 19 起全部化解,有效预防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和谐。下一步,我乡将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为全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做好保驾护航。

  大赛乡人民政府 2020 年 4 月 29 日

篇九: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原因

命案犯罪的调研思考 命案犯罪是所 有 有刑事案件中性质最为严重 的 的暴力犯罪案件,它不仅对 公 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巨大的 损 损害,给受害者家属的心灵 造 造成不可弥补的创伤,而且 严 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治安 秩 秩序。笔者结合 20xx 年 发 发生在**县的 8 起命案犯 罪 罪,浅析命案犯罪的特点、 原 原因及几点防范措施。

 一 、 、20xx 年**县命案犯 罪 罪的主要特点 20xx 年 * **县共发生命案 8 起。分 别 别是:“”**雇凶杀人案 、 、“”**故意伤害致人死 亡 亡案、“”**故意杀人案 、 、“”**故意杀人案、“ ” ”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 “ “”**强奸杀人案、“” * **故意杀人案、“”** 强 强奸杀人案。经过认真分析 研研究,8 起现行命案主要呈 现 现以下几个特点:

 从命案 发 发案量上看,平均每一个半 月 月发生 1 起,较 20xx年 增 增加 4 起,较 20xx 年增 加 加 3 起,命案发案整体呈上 升 升趋势。

 从命案犯罪类型 看 看,以故意杀人和强奸杀人 为 为主。故意杀人案 5 起,占 % %,强奸杀人案 2 起,占 2 5 5%,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1 1 起,占%。

 从命案性质 看 看,均为故意犯罪,主观恶 性 性大。作案动机是主要出于 家 家庭和社会报复、侵财以及 性 性侵犯。

 暴力化程度加剧 , ,犯罪手段更加凶狠残忍, 作 作案工具多样化。8 起命案 犯 犯罪嫌疑人大都采用棍棒、 砍 砍刀、菜刀以及

 锄头等生产 、 、生活工具作为凶器,从而 造 造成致命的犯罪后果。

 从 命 命案犯罪主体看,以青年男 性 性、低学历、农民或无业人 员 员为主。8 起现行命案中, 男 男性犯罪 6 案 10 人,占命 案 案犯罪的 83%,女性犯罪 2 2 案 2 人,占命案犯罪的 1 7 7%;青年犯罪较为突出, 年 年龄在 18 至 25 岁之间的 6 6 人,占犯罪人员总数的 6 0 0%;犯罪嫌疑人文化层次 普 普遍偏低,文盲、半文盲及 初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 职 职业成份较为复杂,12 名 涉 涉命案犯罪嫌疑人中,农民 4 40%,学生 20%,其他 为 为社会闲散人员,无正当职 业 业。

 从命案犯罪侵害的对 象 象上看,社会弱势群体尤其 是 是农村妇女儿童往往成为命 案 案犯罪侵害的对象。在 8 起 命 命案犯罪受害人中,%是农 村 村妇女,如“”命案、“” 命 命案、“”命案;%是儿童 , ,如“”命案、“”命案、 “ “”命案。犯罪嫌疑人多为 周 周边的人邻居、亲人或熟人 。

 。

 从发案区域来看,农村 命 命案发案数量所占比例较大 , ,占命案发案总数的 75% 。

 。

 二、命案犯罪的主要原 因 因 涉及家庭生活、情感等 问 问题引发的“民转刑”命案 。

 。对于一些涉及家庭成员之 间 间,属于生活、情感的问题 , ,情感压抑到一定时候就会 演 演变为激情杀人,这在亲杀 案 案件中尤为突出。如“”*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 *多次催促其儿子**帮邻 居 居干活,**非常反感,遂 拿 拿起铁锹、木棒、菜刀等凶 器 器将

 其母**殴打致死;“ ” ”**故意杀人案,犯罪嫌 疑 疑人**因为家庭矛盾与丈 夫 夫简永传发生争吵,争吵中 被 被丈夫殴打。**感觉家庭 人 人都对她不好,遂产生自杀 想 想法,于是其就先用绳子将 儿儿子简师洋吊死,后自杀未 遂 遂;“”**故意杀人案, * **因家庭琐事与婆婆发生 争 争吵后怀恨在心,于是用菜 刀 刀将儿子邹有刚的颈部割断 致 致死以报复婆婆。从犯罪成 因 因上看,激情杀人所占比例 较 较大。犯罪实施人在“一怒 之 之下”激情杀人或是在酒精 的 的刺激下铤而走险、以身试 法 法,犯罪后往往后悔不迭, 痛痛苦不堪。

 一般违法犯罪 案 案件升级转化为命案。在一 般 般性违法犯罪过程中,因犯 罪 罪嫌疑人作案条件发生变化 , ,或受害人对违法人员或犯 罪 罪嫌疑人实施强烈反抗时, 案 案件进一步升级转化为命案 。

 。

 少年无知引发命案。少 年 年缺乏生活常识和社会常识 , ,思维不成熟,往往对发生 在 在身边的事情缺乏准确的判 断 断和明确的认知,从而实施 错 错误行为。**“”命案, 1 13 岁少年**撒尿时被 8 岁 岁女孩**看到,因怕受害 人 人说出去后丢人而一时冲动 持持斧将其砍死。撒尿时被人 看 看见本无大碍,而无知少年 竟 竟视为“奇耻”,在无法律 意 意识控制的情况下乱杀无辜 , ,铸成大错。

 社会矛盾纠 纷 纷引发命案。社会矛盾和纠 纷 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便 很 很容易转化为刑事案件,公 民 民的人身权利遭受更

 大的侵 害 害。由此引发的命案在命案 犯 犯罪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如 * **县“”故意杀人案就是 一 一例。3 月 10 日凌晨 1 时 许 许,**随身携带刀子伙同 * **、**等人窜至**家 , ,因索要帮**打架的报酬 与 与**发生矛盾,遂将** 捅 捅死。

 三、预防对策及建 议 议 命案防范工作是一项复 杂 杂系统工程,要坚持“打防 并 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 建 建立治安防范体系,形成长 效 效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 ,建立和谐警民关系,从群 众 众中获取信息,将不安定因 素 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 未 未然。

 推行“家人、邻里 劝 劝导”制度,防止“民转刑 ” ”案件发生。针对农村村落 分 分散、交通不便、信息滞后 , ,以及治安力量无法及时赶 到 到现场的客观情况,以制度 的 的形式赋予居民劝导的义务 。

 。当村民之间或家庭内部发 生 生争吵特别是发生肢体冲突 时 时,就近邻居和当事人家属 有 有义务采取语言劝说、硬性 制制止、收缴凶器等有效行动 , ,通过控制冲突的升级转化 来 来预防“民转刑”命案的发 生 生。“”命案中,**在对 其 其母长时间殴打时,有多人 在 在隔壁人家盖房子甘做看客 , ,而没有及时进行有效的劝 解 解,最终酿成命案;“”案 中 中**被丈夫殴打,“”案 中 中**与婆婆激烈争吵,由 于 于没有被及时制止和劝解, 小 小事变大,酿成命案。同时 , ,公安机关要结合当前正在 开 开展的“大走访”活动,了 解 解居民邻里之间及家庭内部 有 有无矛盾及矛盾大小,然后 根 根据情况及时进行矛盾排解 , ,化干戈为玉帛,将

 不安定 因 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对农村、社区群众及 青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农村、 社 社区基层“命案”发生的一 个 个重要原因是居民法律知识 匮 匮乏、法制观念淡薄。比如 “ “”命案中,首先是丈夫简 永 永传不懂法,侵犯公民人身 权 权利,对妻子**使用家庭 暴 暴力;其次是**在受到丈 夫 夫殴打后,产生自杀念头, 决 决定在自己死前将儿子简师 洋洋也“带走”,遂用绳子将 其 其吊死。岂不知,公民不能 随 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即 使 使是自己的亲子,也要尊重 其 其生命权。懂法才能守法。

 公 公安机关要大力组织实施法 律 律宣传,向基层群众集中宣 传 传《刑法》、《刑事诉讼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故 故意杀人、伤害以及因民间 纠 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相关 条 条款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罚 幅 幅度及处理办法等,增强广 大 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 念 念,从根本上克服消极的内 因 因,达到“治本”的目的。

 公 公安民警可以走入学校,对 中 中小学生讲解一些通俗易懂 的 的法律知识,让他们幼小的 心 心灵接受法律的熏陶,从而 达 达到遵纪守法的效果。

 建 立 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从诱 发 发命案的犯罪空间上控制命 案 案的发生。建立健全城乡联 系 系、多警种互动的治安防控 体 体系,通过预防和减少“双 抢 抢”等案件的发生来减少和 避 避免命案的发生。一是强化 城 城区巡逻控制。对海营路、 弦 弦山大道、正大街、农民街 、 、九龙路、健康路等城区主 、 、次干道以及抢

 夺、抢劫案 件 件多发部位如银行门口、偏 僻 僻路段等地进行重点巡逻控 制 制,提高见警率,及时制止 街 街面打架斗殴、“双抢”等 违 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公 路 路巡逻防控。对寨新路、光 马 马路、光白路三个主要路段 进 进行日夜巡逻,控制和震慑 抢 抢劫出租车司机及车匪路霸 违 违法犯罪行为;三以派出所 为 为主体,组织各种治安力量 对 对集镇开展巡逻防控,加大 对 对自然村、组的巡逻力度, 打 打击和防范盗窃耕牛、猪羊 、 、鸡鸭等禽畜违法犯罪行为 。

 。

 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 打 打严重暴力及多发性犯罪。

 加 加强信息研判工作,提高对 刑 刑事犯罪案件的精确打击能 力 力。针对**县突出犯罪类 型 型如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 力 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 , ,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 动 动,威慑违法犯罪,净化社 会 会治安环境。

 强化“可防 性 性”命案责任倒查机制,从 工 工作责任上控制命案的发生 。

 。在预防命案中,对负有直 接 接责任的领导和民警实行严 厉 厉的责任追究。对因纠纷调 解 解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到位 而 而使矛盾升级引发命案,或 因 因接警、处警工作反应不迅 速 速,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 救 救治而死亡,严格责任追究 制 制度,提高预防工作实效来 减 减少和避免命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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