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6篇

| 来源:网友投稿

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6篇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  trulyaccountablemassesdedicatedpublicservice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6篇,供大家参考。

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6篇

篇一: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

  trulyaccountablemassesdedicatedpublicservice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1/16

  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创新性的党建主题活动。

  第六条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或设一个党的综合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做到合并不缺失。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职数配备,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第七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应单独划拨经费。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设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标有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有党员电教设备、党员学习资料、党建工作制度版面等。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九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企业进行改革或新建企业、破产重组企业,在建立或变更企业行政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关闭破产终结企业,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完毕后,原企业上级党委负责做好企业党组织的撤并工作。

  第十条在企业内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一般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以班组、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或党支部。企业内部党的组织设置,应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2/16

  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在本地区域内,集团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党组织,一般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跨地区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的,由集团公司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和办理。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存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领导关系未理顺前,企业党组织由原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积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公正,奋发有为。

  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认真执行。班子年度考核适应率在80%以上。

  第十三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懂生产经营,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党建促发展。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懂生产、会管理的优秀党员担任企业下属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企业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职工代表通报。

  第十五条企业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企业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党的组织关系归地

  3/16

  方管理的省属以上驻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以集团公司党委(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任免前征求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经过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广泛推荐产生,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有条件的企业,在下属党支部中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让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及其书记、副书记,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第十七条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第十八条企业及下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下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生产经营线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解决一些生产班组党员“空白,,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职工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

  4/16

  企业党委派员列席下属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职工公开。

  3.力口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对积极要求入党的职工,指定本车间(班组)、部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上级党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

  第二十条党员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企业特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围绕激发创业热情,对党员进行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对党员进行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实际,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增加教育培洲内容。

  2.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天。

  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把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党员流入、流出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外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企业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或离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等,按规定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流入地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对下岗失业未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5/16

  对关闭破产企业党员,企业及其上级党委要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再就业单位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自谋职业或再就业单位来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入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走的,可组建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2.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60%以上。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深化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岗位承诺、党员创新创效、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建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做好接待职工工作。企业党组织督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或本人所居住社区组织的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4.每年初党员根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际,围绕提高效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扶贫济困等容,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向职工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5.每年结合纪念“七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发放补贴、救助金等办法,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度过难关。

  6.企业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

  6/16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7.企业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规定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留存党费的党委,应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健全党费财务账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党费,并定期向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企业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专业或分线划片组成授课单位,开设联合党课,由支部书记轮流备课授课。

  第二十三条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企业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党内评先树优、干部奖惩任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应进行公开。企业设立永久性固定公开栏,同时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公开形式,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厂务公开,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建立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等制度,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征求党员、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方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改革、重要人事安排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7/16

  第二十六条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企业党组织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履行职责,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有效结合的方式。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在企业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落实维权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企业党建工作档案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等大类。企业下属党组织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资料内容应齐全,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目录内容规范,卷内材料有页码。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材料标码与目录一致。第三十一条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橱具,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补充最新档案资料,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

  8/16

  规定,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党组织每年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注重依托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企业党建工作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年终进行检查、总结。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督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抓好分工的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经常到联系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企业党建工作为业主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建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保证企业党员参加集体活动的需要。党员活动室应设立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党建工作制度版面、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电教设备等。

  第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o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报销。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决策层决定。

  9/16

  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有留成党费的企业上级党委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拨补。

  第八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每月固定l天为“党建工作日”,开展党的活动,安排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问的,企业应积极支持。第九条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务政工部门。每百名党员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党小组长应是经营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熟悉党务知识。选拔党务工作者,应坚持标准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办法进行。党务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企业解聘党务工作者,事先应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十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可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挂靠组建、村企合建、区域(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通过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措施,尽快壮大企业党的力量,为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由于季节性生产等正常原因,企业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就近合并到其他单位党组织,或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果在6个月内能增加党员,也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非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

  10/16

  第十一条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企业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依托群众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目前其党组织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可保持不变,其它的由所在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负责其党组织的组建并领导其工作;在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确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组织组建并领导其工作。由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三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四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既善于同业主合作共事,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I临时负责人,也可与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配备负责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党员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不应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内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

  11/16

  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企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等选举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十八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少于5人的,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把企业中的党员培养成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企业应保持2—3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常数。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重点在科技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经营管理骨干中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向生产一线、青年职工、高学历层次职工倾斜。群众组织负责

  12/16

  人不是党员的,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企业发展党员间隔一般不超过两年。注意调整新发展党员分布,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做到班组有党员、车间建支部。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实行“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预备党员,要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3.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壮大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应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从业员工申请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妇女入党注意听取妇女组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研究制定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天。

  1.重点对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战略思想教育,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2.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党员会、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13/16

  深入开展争当“泰山先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

  第二十二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台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党员城乡一体动态管理机制。对外来务工党员,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临时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至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党组织。对在县域内流动到企业务工的党员,落实村企互联共管制度。党员离开企业流向外地,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在离开企业的同时,将本人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务工单位党组织。

  2.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职工维权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80%以上。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

  4.有条件的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每年承诺为职工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内部报纸刊物等形式公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和销号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

  5.企业党组织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及时上门走访慰问。采取献爱心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

  6.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每五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

  14/16

  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肯内有关规定处理。

  7.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准确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严格党费财务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开支。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对党组织的各项重大决策、党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务管理事项、党组织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采取利用公开栏、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或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常规性工作一般每月15日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注重以党务公开带动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党组织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或联系职工等形式,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在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推进企第二十八条党群共建制度,企业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资料

  15/16

  第二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档案资料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党群共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等大类。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装订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内目录,查阅方便。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卷内材料有页码。

  第三十一条档案资料用专用档案橱存放,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对所有党建工作和活动做到当时记录、随后整理、及时归档,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在保存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同时,注意保存照片、音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16/16

  

  

篇二: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编序为加强公司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公司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经公司党委会研究,特制定各项制度。

  1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委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国资委党工委的各项决议、决定。2、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组织实施和典型经验推广工作,作好对党员的奖励和处罚。3、负责公司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好新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4、负责公司宣传、统战及思想政治工作。5、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及廉政建设工作。6、负责对公司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保证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7、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2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委任务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法律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党委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委”。

  3、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党内,任何个人都不决定重大问题,党委会议坚持充分酝酿,畅所欲言,民主决策,决不搞一言堂,努力提高决策水平。

  4、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公司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要不断增强带领广大员工坚持现代新时期企业经营发展方向,支持经理办公会决议,把握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凝聚人才,团结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运用政策和法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安定团结局面的能力。

  5、党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勤奋务实,坚决克服浮躁和夸夸其谈的不良习气。

  3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委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广大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

  7、党委成员带头贯彻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如群众,深入实际,切实维护广大保安员的正当权益,努力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8、党委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国法党纪,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绝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党委要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团结和带领广大保安人员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10、党委要研究在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正确处理好与公司行政的关系,既不放弃政治阵地,也不越权包办,按照党的政策,积极支持保安事业的发展。

  4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委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原则上只讨论和研究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1、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发言准备;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场准备工作。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办主任或秘书作会议记录。二、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三、会议决议由党办负责向有关方面传达,并按要求督促检查,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四、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五、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六、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围绕会议议题发言,不作无边际发言。

  5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七、要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头贯彻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委内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内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6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公司党委对全公司党建工作负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定,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3、公司党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

  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

  5、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专职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

  6、为全公司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得到保障。

  7、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7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1、重大事项的范围①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②公司年度计划和总结、经营管理、职工重要福利安排建议、财务预决算建议等。③向上级党委和机关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④公司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⑤其它重大问题。2、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①凡研究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②会前通报。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③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④民主表决。会议由党委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表决的。主要领导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公司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篇三: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编序

  为加强公司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公司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经公司党委会研究,特制定各项制度。

  1

  党委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国资委党工委的各项决议、决定。2、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组织实施和典型经验推广工作,作好对党员的奖励和处罚。3、负责公司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好新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4、负责公司宣传、统战及思想政治工作。5、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及廉政建设工作。6、负责对公司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保证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7、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2

  党委任务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法律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党委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委”。3、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党内,任何个人都不决定重大问题,党委会议坚持充分酝酿,畅所欲言,民主决策,决不搞一言堂,努力提高决策水平。4、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公司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要不断增强带领广大员工坚持现代新时期企业经营发展方向,支持经理办公会决议,把握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凝聚人才,团结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运用政策和法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安定团结局面的能力。5、党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勤奋务实,坚决克服浮躁和夸夸其谈的不良习气。

  3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委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广大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7、党委成员带头贯彻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如群众,深入实际,切实维护广大保安员的正当权益,努力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8、党委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国法党纪,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绝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9、党委要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团结和带领广大保安人员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做出更大贡献。10、党委要研究在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正确处理好与公司行政的关系,既不放弃政治阵地,也不越权包办,按照党的政策,积极支持保安事业的发展。

  4

  党委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原则上只讨论和研究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1、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发言准备;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场准备工作。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办主任或秘书作会议记录。二、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三、会议决议由党办负责向有关方面传达,并按要求督促检查,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四、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五、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六、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围绕会议议题发言,不作无边际发言。

  5

  七、要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头贯彻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委内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内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6

  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公司党委对全公司党建工作负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定,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3、公司党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5、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专职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6、为全公司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得到保障。7、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7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1、重大事项的范围①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②公司年度计划和总结、经营管理、职工重要福利安排建议、财务预决算建议等。③向上级党委和机关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④公司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⑤其它重大问题。2、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①凡研究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②会前通报。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③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④民主表决。会议由党委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表决的。主要领导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公司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8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注意实绩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原则。2、选拔任用的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3、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4、工作交流(1)坚持党支部书记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上下级组织之间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沟通。(2)坚持党委例会制度,经理办公会议制度。(3)坚持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各支部汇报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找出重点问题及解决办法。(4)积极组织党建工作研讨文章,上报和交流。

  9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①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②集思广意,广开言路;③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2、党务公开的内容凡需要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3、党务公开的程序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的共识,赢得群众支持。4、党务公开的形式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10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特制定本制度。1、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2、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听取党内有关文件阅读或传达的必要条件。3、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党员学习和不同层次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4、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5、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进行选举时,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7、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11

  8、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示,要及时受理。对于确有实际困难

  12

  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党委成员和公司副总级党员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是增强组织观念、接受党员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自觉地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倾听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认真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须事先请假。2、党支部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时,应提前通知领导干部,以保证其按时参加活动。3、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须如实记录在组织生活登记本上。

  13

  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是保障党员正当行使选举权利,实现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1、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2、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3、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在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4、党内选举决不允许发生违反选举程序和条例的情况。

  14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2、党委成员,每人应当联系一个部门(或分公司)。3、支部季度召开一至两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应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和教育。4、支部委员和党员应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定期不定期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15

  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为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要实行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意见建议指公司干部职工、党员、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1、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接待日收集;二是公开电话收集;三是意见建议箱收集;四是网络电子举报箱收集;五是来信来函来访收集等形式。2、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要及时、准确、有效。3、公司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负有收集意见和建议的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推诿。4、党委办公室和公司办公室负责职工群众和客户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的日常工作,并明确责任人,指定承办人。5、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期限对于口头可以答复的应当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需要书面答复的,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予以答复;对于重大事项,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向反映人或举报人说明,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后尽快予以答复。6、建立意见和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台帐,以备查验。

  16

  接待员工制度

  为加强公司领导和保安职工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增强公司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公司工作积极、正常、顺利的开展,特制定公司领导接待日制度。1、一般每月第一周周二下午为公司领导接待日(节假日除外)时间。地点为总经理办公室或书记办公室。重要情况和意见,随时接待。2、公司每次安排公司副总级领导一人负责接待,并安排公司办公室或党办工作人员负责记录整理。3、接待对象为:公司全体干部员工。4、负责接待的公司领导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职工反映的问题,对当时不能给予答复的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再予以答复。5、参与接待的人员对谈话内容予以保密。

  17

  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检举控告人来信来访,由党委纪检部门的同志负责接待。2、对反映党组织主要领导问题的来访,由纪检负责同志接待。3、接待来访应热情耐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并在《来访登记薄》上认真做好记录,为让来访者把问题讲清楚可作适当引导。对不属纪检范围的来访,应对来访者做好思想工作,讲明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18

  谈话戒免制度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特制定领导干部谈话戒免制度。1、谈话对象范围:有轻微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有违纪现象的领导干部;离任前、上任后的党员领导干部。2、谈话应注意事项:①谈话要以诚相待,和蔼耐心。②要认真听取陈述,做好谈话记录。③谈话中遇有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④保守秘密,不得将谈话内容泄露出去。⑤要做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⑥要求谈话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诬谄他人。⑦谈话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纵不枉,及时提醒的原则。⑧允许谈话人申述问题,讲真话,道实情。3、严肃谈话纪律:党组织对违章违纪或负事故责任的党员要通过谈话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直至作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对在三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一次提醒告戒,或发出《党员提醒通知书》,对连续

  19

  五个月有上述行为的,发出《告戒通知书》;限期为一个月,实行一对一帮教。如果仍未转变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由党委负责责成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做出组织处置、予以劝退或除名。

  20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沟通,融洽感情,交换意见,相互共勉。党政正职之间、正副职之间的正式谈话、思想交流每月不少于一次。谈话可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谈话时,要充分听取他们对公司领导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了解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肯定成绩,提出不足,正式谈话每月不少于一次。3、中层干部在任免、调动等职务变动时,分管领导要进行谈话,内容主要是进行党性原则、组织纪律、群众路线和勤政廉洁的教育,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要求。4、干部受到处分时,主管领导要找本人谈话,帮助其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和吸取的教训,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5、每次正式谈话前通知被谈话者,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谈话时的态度要诚恳,要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

  21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规定。1、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述职述廉的时间为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一并进行。3、述职述廉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承诺践诺情况等。4、述职述廉的要求。述职述廉必须客观、真实、具体。述廉报告要由本人亲自撰写。

  22

  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1、党委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分公司党支部,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2、党委中心组由党委委员,在职公司级领导干部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党委办公室根据上级部署和党委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确立中心发言人,负责学习的通知、材料准备、考勤、记录及其它具体工作。3、党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4、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现代科技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等。5、党委中心组学习可采取多种方式,如集中学习和自学相

  23

  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6、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

  24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基础。要在党组织内部和党员中营造学习的环境,形成有效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1、党员学习培训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等为主要内容。2、学习要有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学习中,要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党员在学习中的表现要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3、学习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部门开展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进行。要注意解决党员队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4、各支部、各党小组要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工作。

  25

  党员学习考核制度

  1、考核参加集中学习、集中辅导和集中交流学习体会的出勤率;2、考核是否执行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3、考核集中交流学习体会时个人的准备情况和交流讨论的发言情况;4、考核学习过程中是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5、考核学习是否能理论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的情况。

  26

  党的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1、凡与公司签署了正式的工作合同,并由公司实行人事代理的在职员工,必须向公司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2、凡拟担任公司各级党内职务的党员必须向公司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3、与公司解除工作合同的党员,应当按时将党的组织关系迁移到新的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公司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7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各项义务,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2、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要转移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4、长期在外的党员,2人以下的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3人以上的,要建立临时党小组,年终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老弱病残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有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6、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28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积极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听取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各种先进思想和行动,带动群众一起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2、积极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工作,带动和影响群众落实好本单位的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3、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做群众的表率。4、关心群众的疾苦,组织和帮助群众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29

  党员激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引导党员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每年“七一”前,按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2、树立“党员先锋岗”,以党员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学习标兵,激发全体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3、党支部结合每年年终的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和考核党员的活动。4、鼓励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和学习体会。

  30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的一项制度。1、评议目的评议的目的就是认真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以及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评议内容在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委保持一致;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

  31

  服从全局利益;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原则,坚决做到令行禁止;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五个阶段。①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文件,明确评议的目的、内容和方法步骤,教育他们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评议活动。②自我总结。在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填写《年度考核表》交党支部。③民主评议。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个人自我总结,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展开评议,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④组织考察。召开支委会,根据个人总结和党内评议意见,客观公平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并反馈给本人,将《年度考核表》报党委审批。⑤表彰和处理。召开党员大会,宣布评议结果。民主评议出的好党员,党组织应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向党委上报典型材料,由党委授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

  32

  作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决定,并及时上报党委处理。

  33

  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原则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1、深入调查了解,弄清不合格党员的情况。2、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掌握党员标准和处置工作的有关政策。3、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大会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4、召开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即可形成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议。支部大会讨论处置不合格党员,应通知拟处置对象到会,支部大会决议和有关材料应同本人见面,并允许本人申辩。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会的拟处置对象,党支部应在上报的材料中予以说明。5、按有关规定,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公司党委审批或备案。党委认真审查后做出决定,予以批复。批复意见应通知本人,本人如对处置决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6、党员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应及时对其是否改正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决定,报党委审批。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方式恰当,手续完备,不合格党员受到处置后,处置决定和有关材料,存如本人档案。

  34

  基层党组织设置制度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及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机构设置,是搞好党建工作的前提和保证。2、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支部以下可以设立若干个党小组。3、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二年以上党龄。4、支部委员会应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抓好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35

  党组织工作条件保障制度1、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召开党内会议,进行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培训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开展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活动等费用。必要的活动经费是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活动经费的来源一是由公司适当划拨;二是从党费中提取。2、保障党组织活动时间。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尽可能利用双休日或工作空隙时间,同时也要保证有必要的集中活动时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以适当形式、适当规模开展集中学习和教育活动,如每年“七、一”前要开展党内考核、评优、表彰和纪念活动。3、保障组织活动阵地。要建立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有固定场所。4、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理论学习教育与形象教育结合起来,把单向灌输与双向交流结合起来,把常规教育与电化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6

  党组织关心服务党员制度

  1、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坚持做到“三个优先”,即: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事项优先向党员传达;企业经营、管理等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安排优先组织党员讨论;学习、培训优先让党员参加。2、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一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二是维护合法权益;三是表扬奖励;四是做好思想工作。当党员在思想上有问题时,要及时找他们谈心,理顺情绪。3、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要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或事故因素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4、建立特困家庭党员档案。根据不同时期和特困标准,建立特困党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5、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先进性的重要内容,摆上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党支部要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6、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加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37

  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制定本制度:1、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和党委一般半年召开一次。2、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紧密联系干部和党员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每次生活会之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普通党员也应提出发言提纲,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严于律己,并向其他同志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4、干部和党员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情况。

  38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具体工作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违纪党员的处理、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等。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所属工会和共青团的重大问题,总结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3、党小组会通常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各(部门)中队等的政治学习一并安排。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每年安排一到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39

  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对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中心工作等。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40

  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党员发展)团员推优制度

  推荐申请入党的优秀共青团员做党员培养和发展对象的工作简称为“推优”工作。“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1、“推优”对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年龄在18—28周岁,团组织关系在所在单位,并且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积极拥护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3)能够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4)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5)能够经得起改革开放的考验,积极支持和投身改革,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色,成绩突出。2、“推优”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推优”工作在党委和团委领导下,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推荐二次,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一般应在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前进行,其具体方法是:

  41

  (1)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对照推荐条件,在团员内部进行民主测评,并提出推荐对象,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结合平时考察情况,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2)由团支部负责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审核表》一式四份,并附考察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定;(3)经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和集体审定后,签署意见,由团支部向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支部正式推荐;(4)正式推荐后,团组织要经常与党组织联系,积极主动地协助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季度应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4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本着重培养、重教育、重质量的精神,制定本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凡提出入党申请者,由所在党支部委派党员和其联系并谈话,鼓励他们不断进步,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2)党支部要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进行登记,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对其思想、学习、工作(活动)的表现情况作必要的了解,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由支部会作出决议,一般应在提出申请三个月之后进行。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每名入党积极分子要确定2名党员为培养人。培养人负责同积极分子保持经常联系,并对他们的思想、学习及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定期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并经党支部或党小组评议后进行写实。(2)要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培养。凡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必须经过公司党委的正规培训,并经过考核。

  43

  (3)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按季写实,针对他们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重点教育和培养。(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者,可以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44

  接收预备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工作制度

  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按照中央下发的《发展党员细则》接收预备党员。1、党支部要将准备发展的对象的名单和有关资料及政审材料上报党委,经党委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手续。(1)党支部负责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对其进行党的性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实事求是的教育,在将《入党志愿书》发给本人的同时讲清楚填写的方法和要求。(2)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如实填写,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3)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他们对发展对象要有充分的了解,能够对发展对象入党前的一贯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实际表现、本人政治历史和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概要地总结出来,并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实事求是地指出发展对象的缺点,不以提希望代替缺点,准确鲜明,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

  45

  (4)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逐项检查《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格式是否正确。(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新党员之前,要找发展对象谈话并通知本人参加支部大会,说明在会上要做些什么,怎样去做,使其有充分的思想准备。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1)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以征求他们对发展对象同意与否的意见。支部到会人数至少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会议。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2)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必须按照《党章》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审批的方式,先由个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再由入党介绍人全面介绍考察培养的经过和情况,然后由与会党员讨论,最后,交付大会表决。(3)在召开支部大会时,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写清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支部党员总数,正式党员实到和缺席会议人数;会议讨论情况,特别是反对意见的原因和理由都要记录清楚;会议的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等。支部大会记录是发展党员手续是否完备的证据之一。(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后,党支部书记要严肃认真地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决议主要内容是:根

  46

  据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特别是缺点和不足要直截了当地写明;支部大会会议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的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中正式党员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上报党委审批。3、党委在审批之前,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同时要向党内外群众进一步了解考察申请人的情况,防止出现纰漏,确保接收新党员的质量。(1)谈话之前要严格审阅发展对象的手续和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背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的情况。(2)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各种方式考察了解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及发展对象一贯表现,看其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做到心中有数。并拟订好与发展对象谈话提纲,使谈话更有针对性。(3)谈话后,将阅卷、考察谈话等情况及其是否同意发展入党的意见归纳综合,填入《入党志愿书》谈话人意见栏中,并签名盖章。4、党委讨论审批(1)召开党委会。(2)党委委员简要汇报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3)谈话人向党委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审查、考核、了解的情况以及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明确提出能否接收其入党的意见。

  47

  (4)党委讨论审批时,要逐个听取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审批,过半数的党委成员赞成表决通过,方可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5)将党委讨论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注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党委公章,由党委书记签名盖章。(6)党委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其所在支部,并下发批准通知和《预备党员考察表》。(7)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批准通知,要及时同新党员谈话,说明审批结果、入党时间、预备期限和交纳党费、党内有关生活制度等,并提出要求。(8)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党委批准通知。对未予批准者,支部应说明原因,做好工作并予以鼓励。(9)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48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制度

  要注重预备期内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教育和帮助预备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使其基本符合党员条件,保证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纯洁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1、要对预备党员提出明确要求,指导他们制定和落实《预备期规划》;2、交给具体工作任务,通过落实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群众等措施,让他们直接参与党的工作;3、加强培养教育工作,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要加强对预备党员党的知识的学习和教育;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和党日活动,接受党内生活的基本训练;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比入党前有明显提高,并能较好地改正入党前的主要缺点。

  49

  预备党员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即将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2、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递交的申请后,应对该同志在预备期间的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形成书面材料;3、待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备齐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并形成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报党委审批。4、党委在接到党支部报来的决议后,召开党委会,集体审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形成决议并通知党支部。5、预备党员被批准转正后,其《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及决议材料一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6、对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以便进一步教育和考察,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0

  

  

篇四: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

  83支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01单位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会议名称支委会议03主持人党支部书记04正式与会人员名单支委05会议记录人员组织委员06会议通知送达时限提前1个工作日07须到会人数比例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08决策形式少数服从多数09通过比例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10须经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项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12、行政议事规则............................................................................................................................23、政务公开实施细则...............................................................................................................34、员工考勤制度及假期管理暂行规定............................................................................65、员工奖惩办法............................................................................................................................86、临聘人员管理办法.............................................................................................107、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138、财务管理办法.......................................................................................................149、办文制度...........................................................................................................2010、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111、质量控制管理办法.......................................................................................................221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制度.............................................................................2513、科研管理办法...................................................................................................................2714、人员培训管理办法.......................................................................................................4015、实习生管理制度...............................................................................................................4416、车辆管理制度...................................................................................................................4617、固定资产管理办法.......................................................................................................4918、采购管理办法...................................................................................................................5219、安全生产责任制...............................................................................................................6220、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620、信访、投诉处理制度...................................................................................................7821、保密制度................................................................................................................................7922、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7923、档案管理制度...................................................................................................................83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支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01单位02会议名称03主持人04正式与会人员名单05会议记录人员06会议通知送达时限07须到会人数比例08决策形式09通过比例

  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委会议

  党支部书记支委

  组织委员提前1个工作日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少数服从多数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

  10须经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项:1、学习中央、省、市、区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区卫生局党委的

  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2、研究支委的分工及调整;3、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发展新党员及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4、研究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工、青、妇工作;5、研究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6、研究中心临时重大决策;7、其他须由支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01单位02会议名称03主持人04正式与会人员05固定列席人员06邀请列席人员07会议记录人员

  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主任

  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

  由办公室根据议题内容提出,报主任审定。办公室主任

  08会议通知送达时限

  提前1个工作日

  09须到会人数比例10决策形式

  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主任最后决定

  11通过比例

  实行逐项表决制,表决结果作为参考,会议决议以主持人最后决定意见为准。

  12须经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项:

  1、学习中央、省、市、区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区卫生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研究行政领导的分工及调整问题;

  3、研究需要向区卫生局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领导请示、报告的专项工作情况和重要调研情况;

  4、研究中心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等问题;5、研究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6、研究重点学科建设等重大事项;7、研究科室设置、撤并、增减;8、讨论财务预决算及大型设备购置等问题;

  9、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录用、招聘、退休、辞退、辞职、离职,三个月以上离职学习培训事项,内部岗位交流及其他有关人事管理的问题;

  10、研究应急重大决策;11、审定向上级汇报重要材料;12、其他重大问题。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民主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院(所、站、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深卫发[2001]4号)和区卫生局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机构与职责成立中心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期与职代会相同。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本细则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中心行政班子对应予公开的中心政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二、中心政务公开的内容及责任部门㈠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1、中心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2、各项规章制度。3、对社会的承诺:⑴承诺项目和内容;⑵办理程序;⑶办理和答复期限。4、上级下发的关于中心管理的文件或制度性规定。㈡人事管理(办公室负责)5、干部职工评先和调晋级:⑴上级有关文件精神;⑵评定程序;⑶评定结果。6、职称评聘:⑴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心职数;⑵任职资格与实绩;⑶评聘结果。7、年度考核及奖惩:⑴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考核程序;⑵考核结果;⑶上级及本中心的奖惩。8、接收、安排借聘人员(包括临时工):⑴接收、借聘人员基本情况;⑵岗位安排或流向情况。9、中层干部任免及后备干部管理:⑴中层干部领导职数;⑵中层干部任免及后备干部推荐程序;⑶中层干部任免及后备干部推荐群众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测评意见(或测评票数)。㈢财务管理(财务科负责)10、财务收支:⑴半年、年度总收入及主要收入项目(含创收部

  分);⑵半年、年度总支出及主要支出项目;⑶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⑷财务审计结果。

  11、奖金及福利、津贴等的发放:⑴发放标准;⑵发放对象及金额;⑶金额计算的依据。

  ㈣后勤管理(总务科负责)12、房屋出租:⑴承租确定方式及合同文本;⑵租金标准;⑶租金收入情况;⑷租金收入用途。13、基建维修项目:⑴立项过程;⑵招标情况;⑶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⑷工程质量监督及预结算审核情况。14、重大设备(10万元以上)购置:⑴购置原因;⑵招标情况;⑶经费使用情况;⑷质量保证情况。15、招投标药品、卫生材料:⑴招投标目录;⑵招投标的方式和程序;⑶招投标结果。16、非招投标药品、卫生材料:⑴目录;⑵采购人员基本情况和岗位轮换情况;⑶采购量及主要进货渠道。17、住房(周转房)分配:⑴分配原则;⑵分配对象资格;⑶个人打分情况;⑷住房分配结果。18、职工饭堂收支:每月向职工公开。㈤其他方面(办公室负责)19、中心领导廉政自律情况。20、重大成果(包括业务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21、其它需公开的中心政务事项。三、政务公开的形式根据政务性质的不同,分别通过以下形式实施政务公开:1、重大事项应向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并进行表决决定。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需公开征求意见的政务向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报,或在中心局域网上公布。

  3、在中心局域网开辟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心中政务的有关情况。

  4、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中心政务,可采取书面通知等形式进行。5、设立热线电话(25537192),及时答复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对中心政务问题的质询。四、中心政务公开的程序1、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一般由办公室组织草拟,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2、评先晋级:先向干部职工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做好(个人或集体)工作总结,根据名额由科室或部门提出推荐名单,报中心办公会或党支部讨论通过。3、职称评聘: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然后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述职、评聘小组评议,结果在公布栏公布,征求意见后上报。4、人事调整:内部人事调整由中心主任提出方案,办公会讨论决定,报党支部同意后向职工宣布;调入(借聘)专业技术人员由中心主任或有关业务科室提议,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卫生局考核、审核,聘用临时工由办公会讨论决定,向干部职工通报。5、出租屋、基建维修、重大设备购置及重要合同签订等事项,有需要时应提交职代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事后向干部职工通报。6、住房(周转房)分配:有关人员提出书面分房申请,单位公布申请分房人员的资格情况,分房小组审查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打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分房对象,公布无异议后,确定分房名单。7、财务收支:每年初,由中心主任向职代会提交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财务科每月向中心办公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每半年组织审计小组人员进行帐目审计,第二年初,中心主任要向职代会报告上一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底,由中心领导个人向职工代表或全体干部职工报告自己廉洁自律的情况,接受质询并做出解释说明。

  员工考勤制度及假期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待遇问题的规定》和(粤人薪[1996]19号)和《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子女期间有关假期的规定》(粤人薪[1997]5号、粤劳薪[1997]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假期的种类及规定㈠工龄假1、参加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每年可休假五天;2、参加工作满五年未满十年者,每年可休假七天;3、工作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每年可休假十天;4、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十四天;5、未休完工龄假的,不得请事假。㈡婚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三个月内,可享受婚假三天;晚婚者享受婚假十三天。㈢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给予丧假5天。㈣计划生育假1、符合国家规定年龄的产妇,产假为90天,晚育者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35天,剖宫产另增加30天,若为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妇应一次休完产假,不能分期使用。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男方陪护假10天(在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没有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已休的陪护假作事假处理)。

  产假为连续计算(含节假日)。2、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生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计生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计生假。3、施行节育手术假期:(1)人工流产假十四天;(2)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三天;(3)人流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十七天;(4)人流同时结扎输卵管休假三十五天;(5)中期引产休假三十天;(6)中期引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假五十一天;(7)女性输卵管结扎(刀扎)休假二十一天;(8)男性输精管结扎(刀扎)休假七天。㈤病假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凡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四十五天者,则不再享受工龄假待遇。如在休完工龄假后再请病假超过上述规定者,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工休假待遇。如病假超过两个月,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㈥事假:无特殊原因一次事假不得超过十天,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确实需要请长假(如出国探亲),按有关规定扣除工资。㈦补休假:晚上或节假日加班的,可以补休假,如领取加班费则不补假,补休假不能累计,必须在第二个月内补休完。㈧临聘人员假期规定:临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和计划生育假,在本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五天工休假。今后如果上级另有新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二、假期待遇病假、事假按天计扣除绩效工资。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工龄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不扣绩效工资。临聘人员休产假不发绩效工资。三、职工考勤及假期的管理1、职工享受的各种假期均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即填写请假单、科主任核准、中心领导审批。请假1天内的,由科主任准假,1天以上的须报中心领导审批。科主任请假须经中心领导批准。请假申请单应及时交政工存查。2、各科室要指派专人负责登记出勤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报办公室。

  员工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1、完成科室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并做出显著成绩者,按考核成绩发给先进奖、达标奖。2、获奖科研成果奖励,或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按中心《科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奖励。3、新闻报道、信息按稿酬1:1给予奖励。4、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含中级)能较好完成岗位任务者,每年可外出参加一次专业学术机构举办的学术会议。5、按要求完成实习生专题带教,每个专题奖励带教组2000元,涉及实验部分的,实验带教组每个专题奖励800元。6、继续教育项目奖励:按立项等级奖励,其中国家级3000元,省级2000元,市级1000元。7、对中心的建设、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后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下一次职代会上予以公布。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8、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单位年度先进工作者,每人奖励1000元。

  9、被评为年度先进科室奖励10000元,达标奖8000元。如获上级表彰的先进科室,中心按奖金1:1比例予以再奖励。

  10、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或劳动竞赛,按所获奖金1:1的比例予以再奖励,无奖金的适当奖励。

  11、参加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绩突出,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科室和个人,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12、医德医风好,服务质量高,得到服务对象表扬(表扬信、锦旗、锦匾等),每次奖励当事人(或科室)500元。

  二、惩处办法中心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分为: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低聘)、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辞退等)或经济处罚。1、投诉处罚:因服务质量或工作差错被投诉,经查实,并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每年累计有效投诉3次以上,当事人待岗,并扣发年终奖,取消科室评先资格。2、工作差错处罚:工作不负责任,出现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低聘、下岗培训等处分,并扣发当事人当月效益奖金。3、违规处罚:⑴索要、收受“红包”或回扣,按粤卫[2004]88号《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⑵迟到、早退扣20元/次,脱岗扣20元/次、旷工1次扣发当日工资总额。⑶上班外出工作期间打牌、办私事,或上网聊天、玩游戏,经查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实扣发当月绩效工资。⑷不服从工作安排,破坏团结或浪费、损害公共财物,扣发当月

  绩效工资。4、“一票否决”: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⑴违规操作造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⑵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计划外生育;⑶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⑷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役、判刑或劳动教养者。5、其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人员未按规定每年完成一篇学术论

  文(正式刊物发表),取消下一年度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资格,连续三年无论文发表,实行低聘或缓聘。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心对临聘人员的管理,根据《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聘人员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2、具有拟聘职位所需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专业技术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严格准入制度。3、身体健康,受聘时须提交本中心或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的体检材料。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4、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二、临聘人员聘用程序1、各科室根据岗位任务和业务需要,提出临时工聘用申请,包括拟聘人员基本条件、工作职责、人数、聘用时间等内容。2、临聘人员的聘用经过考核小组对拟临聘人员的面试后,并由中心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在中心政务公开栏给予公开,由办公室办理有关录用手续。3、临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质量工资和节日补助等福利。三、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1、专业技术岗位临聘人员⑴专业技术岗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节日补助等,基本工资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等级核定;⑵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在中心工作3个月至1年的,按聘用相关科室绩效工资的50%发放,1年以上按如下等级发放:

  技术职称等级护理级、员级(医士、

  检验士、护士等)初级(医师、检验师、

  护师等)

  中级或硕士研究生

  副高或博士研究生

  正高

  发放比例

  50%

  1-3年3-5年5年以上1-3年3-5年5年以上1-3年3-5年5年以上1-3年3年以上

  60%70%80%70%80%90%80%90%100%90%100%

  备注

  当技术职称变动时,应根据新变动的技术职称及服务年限一并调整。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⑶节日补助等福利按正式员工计发。2、非卫生专业岗位、工勤岗位临聘人员⑴非卫生专业岗位、工勤岗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质量工资和节日补助等。⑵非卫生专业岗位、工勤岗位临聘人员基本工资按岗位、技术等级核定,每月奖金以质量工资方式按月定额计发,不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⑶节日补助等福利按正式员工计发。四、临聘人员假期管理1、临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在本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每年可享受五天工休假。2、临聘人员休产假只发基本工资。3、病假、事假按天扣除绩效工资(质量工资)。五、签订合同以及购买社会保险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临聘人员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聘用合同试行一年一签制。2、中心按照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临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及办理工伤保险。3、临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特区有关治安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政策以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行解决与聘用无关的一切个人问题,临时聘用人员原单位提出质疑者,概由被聘人员个人负责。4、按《工会法》的规定,吸收临聘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享受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5、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违反《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六、职称晋升与技术培训。1、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深圳申报评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中心根据市卫生局文件要求给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益。七、续聘与解聘(辞退)1、中心每年对临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和成绩突出者,中心予以续聘,并给予奖励,不合格者不予续聘。2、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自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3、合同期未满,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关系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4、聘用人员不遵守劳动合同规定事项或不胜任工作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中心的规章制度,聘用方有权解除合同。5、需要辞职或提前解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八、本条例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主。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规范和完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建全人员信息库:对每一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造册并及时更新。

  二、建立和建全离退休人员人才库:把副高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按专业列入人才库,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提供人才资源,协助中心工作和管理,为中心服务,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人员余热。

  三、及时落实政策和待遇:及时了解有关部门对离退休人员政策和待遇的变化,并认真落实,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四、坚持体检制度:按照规定落实离退体人员体检工作。加强和普及离退休人员的保健知识,预防和治疗老人病,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五、完善阅文和学习制度:加强离退休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离退休人员。每年向离退休人员汇报情况一次,及时向离退休人员传达重要会议精神,使离退休人员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发展情况。

  六、坚持慰问制度:每逢元旦、春节及重要节日,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定期上门了解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并请有关领导亲自出面,虚心征求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对病人及住院病人要及时慰问和关怀。离退休人员谢世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帮助处理后事,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七、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以退休党小组为骨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每年重阳节组织离退休人员登高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乐。

  八、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反映的有关问题:对离退休人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在能解决的范围内尽快予以解决,需要向上反映的,也尽快与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沟通和协商,拿出解决方案。解决问题的结果,尽快向反映意见的离退休人员反馈。

  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2、依法照章理财,当好参谋管家,合理编制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节约支出,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各项任务的完成。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二、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1、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根据业务需要配备会计、出纳人员。根据需要设置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收入、费用核算、药品核算、往来核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2、财务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财务人员的任免、调离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免应当经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3、实行财务人员和收费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原则上不使用临工,而确因工作需要的,需实行经济担保)。三、预算管理原则: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职责范围、事业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各项收支要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合理安排各项资金,重点保障基本支出,按轻重缓急顺序原则。对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要求:单位本年度必要的开支应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单位要严格按预算执行,项目之间不允许随意调整,预算执行中除政策性增支因素或突发应急事件外,一般不予追加预算。㈠收入预算: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单位人员、车辆情况和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照收入类别逐项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㈡支出预算: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最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凡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执行。1、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预算按区人事编制部门批复的人员编制数和规定的工资、津贴标准测算、编制;日常公用经费按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测算,据实编制。2、项目支出预算包括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专项业务费等。每年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在11月15日-12月15日期间,各科室应做好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支出、修缮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计划,必须做好市场调查和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保证所报项目必要、可行,申报材料真实详细,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以电子文档及书面形式报财务科,由财务科汇总后报中心办公会议讨论并定稿。

  ㈢为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后,财务科应制定预算执行进度表,落实责任科室,并定期检查完成进度,其中年度安排的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含预算内、预算外)支出,由总务科负责落实,并按规定时间完成;专项业务费支出由财务科负责每季度向相关科室反映其支出情况。

  四、收入管理1、收入是指单位在开展业务及其它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其它收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收费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2、单位的一切收入均由财务部门同一收费、统一核算,单位和科室不得设帐外帐,不得设小金库。对收费员的日报表、收费单据和银行缴款单必须三复核,确保业务收入真实准确,及时足额入帐,不得坐支现金,防止收费环节的贪污、挪用。五、支出管理支出是单位开展业务及其它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按资金运用的性质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人员支出控制在总支出40%以内。1、建立健全财务开支的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项资金的使用要划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各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单报销。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人员经费按照市财政、区财政、人事、劳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3、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超越范围、提高标准滥发奖金、补助,增加成本支出。

  六、结余及分配管理结余是指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余,除专项资金按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收支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收支结余为负数的,用事业基金弥补。七、资产管理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2、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价或批量价值3万元(含)以下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部门审批;批量(或月)超过3万元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再报同级财政部门(国资委)审批。固定资产更新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部门(国资委)审批。3、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及丢失固定资产保险理赔收入(如车辆被盗)一律上缴财政。户名: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帐号:1801014210003166八、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是指运用事业计划、财会报表、统计等相关数据,对一定时期内单位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并进行总结、做出正确评价。九、会计档案管理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预算、财务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各种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归档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有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2、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由财务科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3、严格会计档案调阅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在档案室

  查阅。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

  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在清册上签名盖章,方可销毁。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十、费用报销程序和要求㈠预审原始凭证。报帐会计受理经办人收入票据或支出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内容包括: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2、银行结算票据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3、复核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4、检查经办人、验收(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本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㈡整理原始凭证。报帐会计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并核清凭证的张数。㈢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会计核算中心所规定的格式填制相关的报帐凭证。㈣办理报帐手续。日常公用支出,1000元(含)以上的,必须用银行转帐支付或用转帐支票支付,1000元以下的零星费用开支可用现金支付也可用转帐支票支付。十一、空白支票的领用和核销1、领用。报帐会计在每月5日前到区会计核算中心领回一定张数的空白支票并妥善保管;科室因工作需要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领用人填写“领用支票审批表”,写明用途,经领用人签名、领导审批后到财务科领用。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核销。已使用的支票由领用人按照“费用报销程序和要求”到财务科办理报帐手续;报帐会计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领用而未使用的空白支票到区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核销。

  十二、票据管理制度收费收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的,为经营者提供服务而收取款项时,向付款方开具的付款凭据。它包括:定额收费收据、不定额收费收据和门诊电脑收据三种。㈠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收费收据的领用、保管、登记和销号手续,并设立专门的登记簿。㈡收费收据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使用、谁缴销。㈢收费收据不得相互串用、不得擅自转借、转让、代开、买卖、销毁、涂改等。㈣收费收据应书写清楚、字迹清晰、收款日期和交款单位明确、收费准确、大小写金额相符、收费员签全名等。㈤出纳人员或财务人员收到收费人员交来款项时,应在“结算单”上注明收费收据的起止号码。㈥收款员当天收取的现金应在当天或第二天下午下班前交到中心出纳处,如果出纳不在时,可交给财务科其他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二楼财务科人员都不在时,也可交给一楼收费处人员。财务科人员(包括出纳和财务科其他人员)当天收取的现金也应在当天或第二天下午下班前交到银行。㈦逾期交款者责任自负。㈧票据遗失的处理制度:收费人员如果遗失收费收据的,按遗失收费收据的张数,计算出缴交罚款金额。罚款金额计算公式=本年度同种收费收据已使用的每本平均收入数÷收费收据的标准张数×剩余收费收据张数。十三、职工差旅费开支按罗疾控[2004]32号执行。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办文制度

  一、办文原则:及时、准确、安全、规范。二、收文1、收文:办公室制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文件(信函)收到后,应及时做好登记,送办公室主任阅后提出拟办意见,并呈中心领导和相关科室阅。2、收文处理要分清轻重缓急,对急件要当即送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阅批。领导都不在时,要及时联系,听取阅批意见,即收即送,以免贻误工作。3、对外单位的直接来文,如属一般性文件,登记后处理。如属保密性强或特殊文件,应先送办公室主任和中心领导阅批,按领导意见办理。4、需传阅的文件应抓紧传阅,各人原则上要在1日内阅完。如因工作繁忙,最迟不应超过2天。阅后签名并注明日期,送回文件管理员。5、对请示报告,要及时作出回复,并由承办人填写好回复清单,交由秘书岗位存档。6、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办理登记手续,不得私自在文件夹内取走文件。7、对管理的文件做到一周一小清,一月一大清,一季一核对,半年一整理,一年一归档立卷。二、发文1、起草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格式要求。原则上要求用电脑打印。2、以中心文号发文的文件,按照工作分工,由有关科室责任人草拟、办公室校对、分管领导核稿、中心主任审批。3、不以中心文号发出的通知等材料,由有关科室责任人草拟、办公室校对、分管领导审批。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4、对领导提出的拟制文件的要求、意图和修改意见,可以提出自己的见解,但领导未作改变前必须照办。对领导所做的文中修改,不能擅自变动,如有不妥应请示领导后再作更正。

  5、所有发文,均须通过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能发出。6、文件发出后,承办人员要了解和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并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信息。

  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加强中心、科室二级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深圳市区级疾控中心考核方案和区卫生局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内容包括精神文明建设、科室管理、业务技术三部分,其中精神文明建设、科室管理部分为科室共同考核内容;业务技术部分按各科室职责、任务进行考核,由办公室拟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三条为保证目标管理的贯彻落实,每年初由中心主任与各科室主任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四条科主任具有对本科室范围内的人员、任务、奖金等进行安排和分配的职权,以保证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中心考核小组按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半年组织检查,年终进行考核,采取现场抽查与资料查阅的方式进行评分,其中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室管理各占20%,业务技术占60%。

  第六条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与科室评先、个人年终奖挂钩。科员年终奖按所在科室实际得分率进行奖励。科室主任、副主任年终奖:得分率≥90%,分别按所在科室人均奖金额的130%、120%计发;85%≤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得分率<90%,按所在科室人均奖金额计发,得分率<85%,按所在科室人均奖金额90%计发。

  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根据本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本中心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将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中心各项工作的质量、技术不断进步与提高,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为了确保我中心的质量方针、目标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1、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适用和运行有效,确保我中心的质量方针、目标得以实现。2、加强质量考核,将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对影响工作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我中心各项工作的质量、技术不断进步与提高,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各科室质量控制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三、依据:《年度质量管理控制考核方案》和《月/季度质量控制考核方案》。四、岗位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中心质量管理控制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2、质量管理科:负责制定质量管理控制考核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管理全中心质量管理控制考核工作。3、中心主任:负责批准质量管理控制考核方案。4、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科室进行质量控制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5、财务科:负责效益工资核发工作。五、保证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⑴充分发挥中心质量管理控制领导小组的职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中心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保证全中心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⑵质量管理科负责组织和管理全中心质量管理控制考核工作。2、把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列为科室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心质量管理控制领导小组按照《年度质量管理控制考核方案(试行)》的内容,半年和年终采取现场检查与抽查资料的方式逐项评分,进行考核,其分值按“科室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所占比例计算。3、实行效益工资与工作质量相挂钩的分配原则。质量管理科每月/季按照《月/季度质量控制考核方案(试行)》的内容,组织对各科室进行考核,将质量考核系数计算入效益工资分配方案中。4、在每月/季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科室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按时交质量管理科,不整改者,将追究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及通报批评。5、对实施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所需经费或有利于提高全中心工作质量技术的各种培训、方案、措施等所需经费,中心将优先考虑。六、具体要求:1、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应坚持全面控制、全程贯穿、全员参与的方针,与日常工作同步进行。2、各科室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所侧重,按考核方案所列指标,作出人员、时间、步骤及进度的具体安排。3、考核小组每月/季下个月10日前对科室进行质量控制考核。4、各科全面的质量控制的检查考核时间:7月份为半年考核,12月份为年终考核。5、考核小组成员陈伟红(组长)、戴桂勋(副组长)、张风雷(参加第二、四季度考核)、何继宝(参加第一、三季度考核)、林青、各科内审员(每月/季随机抽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参加考核)。七、考核评估及奖罚:1、考核方案分类:质量控制考核方案分为二类,一类为《月/季度质量控制考核方案

  (试行)》;每月/季对有关科室进行考核,与当月/季效益工资直接挂钩,另一类为《年度质量管理控制考核方案(试行)》,在半年和年终对全中心各科室进行考核,列为《科室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中心质量管理控制领导小组,在半年和年终对各科室的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

  3、质量管理科组织每月/季对有关科室进行质量控制进行检查考核。

  4、考核办法按不同指标的要求,量化为分值。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负责进行整改,质量管理科及考核小组负责跟踪验证。

  5、年终的质量管理控制考核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下者,取消科室负责人和科室评先进的资格。科室其它人员按实际分值计算效益工资。

  八、质量控制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程序:1.质量管理科根据计划安排提前发出检查考核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检查考核准备工作。2.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内部分工,根据质量控制考核方案的考核指标进行检查考核,并作详细记录。3.考核小组采取集中的工作模式,在2~3天内完成任务,每个小组成员写出检查结果。5.集中时间汇总检查考核情况,并将检查考核意见交质量管理科,由质量管理科进行资料整理汇总。6.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检查结果后,由质量管理科在中心政务公开栏中公布,以群众进行监督。7.财务科根据检查考核结果,计算各科室人员绩效工资。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制度

  一、目的:认真履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建立和完善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及时、科学、依法处理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并将其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区和本中心工作实际实际。

  三、组织及工作职责1、中心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中心副主任和有关专业组长组成,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2、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不同特点,设立若干专业应急小组,各专业小组根据工作职责和专业规范,制定具体的工作规程,成员由中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小组的工作职责是:①传染病疫情应急与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处理小组: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疫点判断、终末消毒和结果分析,以及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引起的群体性反应原因分析、调查处理,提出并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撰写调查报告。②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对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结果分析,提出并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撰写调查报告。③职业中毒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对职业中毒及环境污染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结果分析,提出并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撰写调查报告。④实验室检测小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检测和病原学分析,必要时参与采样工作。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⑤信息管理小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工作。

  ⑥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供应,落实安全防护及有关应急设施。

  四、应急措施1.实行24小时值班,设立值班电话,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期、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2.实行首问负责制,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后,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专业应急小组组长和值班领导。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经核实后报告区卫生局并通知区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应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制订调查方案并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值班领导应到现场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理工作,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评估。4.应急小组根据现场初步调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做好样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病人隔离、疫点消毒和接触人群的医学观察等措施,及时将事件进展向区卫生局和市CDC通报情况;通过对突发事件发生原因、涉及人群、地域范围、危害程度、影响及发展趋势的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实验室要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尽快报告结果。后勤保障要确保应急物资的随时供应。6.应急处理人员要按照防护规范认真做好卫生防护工作,当值司机做好车辆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首次调查报告要求24小时内完成,进程报告根据事件的发展变化随时撰写报告。总结报告要求在控制工作结束后3天内完成。2.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3.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4.未被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按相关专业要求进行报告与处理。

  5.坚持“快、新、全”的原则,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快,汇报事件进展要新,总结评价报告要全。

  科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中心科研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与推广应用等,保证科研项目及专业学术论文的真实性、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本中心的工作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中心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疾病防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应用性研究为主,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人、财、物(设备、设施),不断提高防病救灾的科学技术能力。

  第三条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学术交流和讨论,不断探索创新,营造生动活泼的学术气氛。

  第四条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充分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第二章科研组织管理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是本中心学术方面的评议机构,全面负责科研咨询、技术指导、课题上报、成果推广、论文评定、科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研奖励等工作。学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㈠参与审议本中心业务工作重大决策、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对本中心业务方向、规划、计划、任务提出咨询意见。㈡对本中心科研和业务立项、新技术的引进、重要科技成果和项

  目的开发、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等进行论证。㈢初步鉴定本中心科研项目的设计及其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

  和实用性,对科研课题立项、经费分配、科研成果进行审议,并按专业分别写出评审意见。

  ㈣评价科研学术论文和著作的水平。㈤提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的意见和建议。㈥对卫生防病、科研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评议和论证。㈦对本中心科研管理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㈧组织学术交流,并对本中心学术活动、业务培训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六条学委会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副主任具体分管,办公室承担科研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主要包括:㈠遵照上级有关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㈡负责收集项目申报的有关信息,及时向科技人员提供,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结题和评审工作。㈢负责对立项课题的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㈣负责科研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档等管理工作。㈤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申报、推广应用和奖励的组织工作。㈥组织学术活动,协调中心内外的科技合作。㈦审查、办理学术论文、学术资料的外投、登记、统计和奖励。第七条学委会由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视人员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配备数量,但应设为奇数)、秘书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退休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本职工作,可循民主程序进行补选、改选。第八条学委会委员原则上由本中心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学历的专

  业技术人员组成。委员人选由各科室推荐、主任办公会议提名,并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委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心主任聘用。

  第九条学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全体委员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学委会各项职责,允许发表和保留不同意见,但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第十条学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学委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应形成书面报告提交中心领导。

  第十一条学委会活动经费,每年列入中心业务预算计划,由主任核批。

  第十二条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专业发展方向和各自特点,制定科研计划。科室的重点科研选题,应组织全科人员先论证,再决策,最后由科长写出推荐意见。课题负责人直接对课题负责,科长负责协调和督促本科室科研课题的落实。各科室之间和个人之间通过协商可合理组合选题,或与外单位协作承担科研课题。

  第三章科研项目的上报与管理

  第十三条以本中心名义立项的科研项目上报前必须经学委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科研项目的上报条件:㈠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中心内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请科研项目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㈡科研内容必须是以在本中心开展为主,与外单位协作为辅。㈢申请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拟定完整的科研计划及设计方案等。㈣每位申请者每年申请科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第十五条科研项目查新:申报市、区级科研项目必须通过市医学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情报所的查新;申报省、国家等级别的科研项目必须通过省医学情报所的查新。

  第十六条科研项目申请时间:按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的具体时间提前20天上报,逾期和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申请上级立项者可同一项目多渠道争取,凡经中心学委会同意推荐上报的,将以获取同意立项的最高级别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及其它匹配(具体由学委会根据课题立项级别、拨款多少以及是否重点项目等集体讨论决定),结题时按该级别结题并申请成果鉴定。

  第十八条科研时间:原则上开展科研工作不得占用正常上班时间,但可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开展一些与业务相关的本底调研、收集材料等科研事项。市级以上(含市级)立项课题因特殊情况需脱产或半脱产开展科研工作时,课题组应事先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给予安排。

  第十九条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㈠职责:按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并接受科研主管部门、资助单位和本中心科研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要求上报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㈡权限:有权确定该项目组成成员;在项目运作中,如工作需要,经过协商有权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必须上报);有权在规定范围内支配经费;有权决定该项目研究论文及成果的署名和排名顺序;有权决定受奖人员名单,按规定分配成果奖金及分配项目创收提成的部分。第二十条办公室建立科研管理档案,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每半年对获资助、立项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如实填报科研各类报表。对未按时如实填报者,暂停科研经费使用,并在一个年度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申报新课题。第二十一条科研项目获得批准后,课题组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的要求开展科研工作。按规定拟定实施计划,做好人员、时间、任务、经费、物资及计划进度的落实。对项目批准或经费下达12个月内,无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特殊原因而未开展工作、又不报告者,将收回所有经费,并予以通报。第二十二条对在科研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滥用经费,造成不

  良影响的项目负责人,除通报批评、暂停使用课题经费外,还应从其工资中扣回不合理的开支。同时,两年内不受理其申报新课题。

  第二十三条延期或暂停项目的管理㈠如无特殊原由,科研项目原则上不予延长研究周期,确需延长者,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连同申请延期的研究计划报送学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一般延期不得超过一年。㈡由于客观原因致使立项课题无法开展者,需由项目负责人向学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书面申述终止研究的理由,其研究经费立即冻结并审核已开支的经费,余款上交。无故终止研究又不上报者,一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申报新课题并暂停其科研经费使用权。第二十四条科研项目的结题:㈠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合同的规定时间完成课题工作,按时结题。在项目完成前三个月提出结题和鉴定计划,并严格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有关立项课题结题管理的具体要求、程序和格式申请结题。㈡科研项目按计划全部完成时,理论性研究项目必须有论文公开发表,作为结题和鉴定的基本资料,发表论文必须注明立项、资助级别和单位。应用性研究项目必须经过试验或试用,取得可靠的数据或证明。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将科研过程中全部的原始资料、经费使用结算、科研工作总结及论文材料在项目结束后两个月内报办公室验收,以便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㈢已完成的资助项目,根据完成质量,予以结题和申请成果鉴定。㈣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因故未能按计划完成科研项目内容的,需由课题负责人书面申请,经下达科研项目的主管单位批准,方可中止课题研究并追回拨款,未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者,或申请中止未被批准而擅自中止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继续开展课题研究,同时停止其下次申请科研立项的资格。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中心每年按上年度业务总支出的5%比例提取,作为科研经费。

  第二十六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㈠课题研究过程所需费用。㈡科研奖励费。㈢学术交流活动经费。㈣学术委员会活动经费。㈤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费。㈥支持重点项目和上级立项课题的补助经费。㈦其它用于开展科研工作的费用。第二十七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原则:以方便科研工作、发挥科研人员积极性以及有利于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为原则。第二十八条财务科对各级立项的科研课题单独列帐、专款专用,并建立“科研课题经费收支本”,由课题负责人和财务室共同管理。财务科指定专人管理,建立科研经费专户,并为每一科研课题的专项经费建立使用明细帐;“科研课题经费收支本”由课题负责人保管使用,及时登记发生额和余额,并定期与财务室核对。第二十九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㈠科研业务费:1、测试、计算、分析费。2、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3、业务资料费。4、程序编制费。5、科研论文审稿费、版面费。6、成果评审鉴定费。7、科研人员(含辅助人员)按国家政策应享受的与课题有关的劳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动保健费(参照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执行)。8、与课题有关的科研咨询及交通费。9、根据课题需要经单位批准的临时用工费。㈡实验材料费:1、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2、实验动植物的购置或种植、养殖费。3、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㈢仪器设备费:1、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2、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和加工费。课题完成后,

  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归单位所有,所在科室使用。㈣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需费用。㈤协作费:用于支付协作单位的研究经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30%。与

  外单位合作申报的课题,协作费按课题设计书中写明的数额支付。㈥课题管理费:中心对各级立项的课题按5%的比例提取课题管理费,用于单位仪

  器损耗、水电气消耗、低值易耗品、车辆使用费、立项前查新评审费以及其他科研管理活动所需支付的费用。

  第三十条课题经费的使用办法:课题项目负责人应按《课题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经费使用计划,合理使用经费。

  ㈠课题经费的使用采用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各级立项课题经费在本中心提取课题管理费之后,由课题负责人全权支配。但课题负责人本人不得从课题经费中支取劳务费。上班时间开展课题工作不发放劳务费,业余时间进行课题工作的劳务费指导标准:基本工资+特区津贴。

  ㈡各级立项课题所支出的劳务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0%;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学习班费用不超过10%。

  ㈢购买物资,应按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和入、出库手续;属固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定资产者,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㈣科研经费的支出,由课题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核后,再按财

  务管理制度及审批手续报批。第三十一条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在课题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清理帐

  目工作,如实填报《课题经费决算表》,财务室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三十二条课题完成后节余的经费,由该课题负责人用于下一科

  研项目,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十三条对于进展顺利、严格按章开支而经费确实不足的立项

  课题,项目负责人可向单位申请经费资助,经学委会讨论通过,报中心主任批准,可拨给适当课题经费。

  第五章科研成果管理

  第三十四条科技成果鉴定:㈠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结论。㈡持有鉴定证书的项目即可认为科研成果,但不等于授奖科研成果。㈢科技成果鉴定部门即为立项管理部门,计划外项目要求鉴定需提前一个年度提出鉴定计划。第三十五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㈠基础理论研究成果。㈡已申请专利或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㈢自行开发的一般技术成果。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第三十六条申请成果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㈠完成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各项任务、指标,各种数据资料完整、准确,技术成熟、完善,符合有关法规要求。㈡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其中不能公开的材料须注明。㈢科学理论成果其主要论著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学术刊物上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发表一年,或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会议发言安排等有关证明),并收入论文集一年以后。

  ㈣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际验证并具备推广应有的条件或已经开始推广应用。

  ㈤推广应用已有的科技成果应达到或超过原有成果水平,并具有较大面积推广的证明材料。

  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应在消化、吸收、应用的基础上,结合我们的实际加以创新,达到或超过原有技术水平。

  ㈦软科学研究成果必须出具采纳本成果的部门、单位的证明材料,能说明该成果的创造性和实际应用中所取得的效果。

  ㈧在本单位之外取得的成果,申请者必须是第一作者,且目前在本单位继续从事该项课题方面的工作,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㈨课题的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者在名次排列上已达成一致意见(有合作或协作单位的书面意见函)。

  第三十七条申请鉴定必备的材料:㈠科枝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份。㈢有关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1、研究总结报告:包括立题目的、参加单位、经费来源、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内容、研究结果等。2、查新报告。3、推广应用证明。4、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5、主要研制人员名单及亲笔签名。6、两个以上完成单位的需要填写《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并加盖公章。7、使用实验动物的须附上实验动物合格证。第三十八条通过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科技成果鉴定的科技成果,在鉴定后15天内应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在相应级别的科技成果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公报中公布。第三十九条凡通过上级科技主管部门主持鉴定的成果,可向主持

  鉴定部门报送申请奖励。报送材料按授奖单位的具体要求报送。第四十条对已取得的科技成果,应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

  积极加以推广应用,使科技成果尽快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四十一条申请科技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有关科技资料归档要

  求,认真做好科技成果资料的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包括:㈠研究计划部分:包括课题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协议书、

  工作方案、科研课题经费收支本等。㈡原始记录部分:包括实验、调查、分析、测试形成的原始记录

  本、图纸、照片、录音带、录像带以及经过归纳整理的数据等。㈢总结报告部分:包括研究工作总结报告、阶段工作报告、论文、

  专著、专题报告等。㈣鉴定及推广应用部分:包括开鉴定会的申请报告、上级批文、

  鉴定书、成果评价意见、获奖情况、推广中的反馈信息及本课题的评价、建议性的来往文书等。项目负责人将全部资料原件交办公室审查后送档案室正式归档。

  第六章科研奖励

  第四十二条为有力推动我中心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整体技术水平,真正体现“技术为本”的理念,中心每年从科研经费中拨出部分经费用于科研奖励。

  第四十三条科研奖励的范围包括:㈠科研立项奖励。㈡科研成果鉴定奖励。㈢科技进步奖奖励㈣科技开发和成果转让的提成奖励。㈤课题经费节余奖励。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㈥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及医学科普文章的奖励。㈦表彰奖励优秀科研工作者、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第四十四条只有以本中心名义上报或发表,且第一完成人为本中心职工的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等才可获得奖励。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时,按奖励额度高的给予,不重复奖励。第四十五条科研项目的奖励对象为课题组,但课题负责人的奖励不少于奖励总额的60%,具体分配方式由课题负责人决定。第四十六条科研立项和成果奖励:㈠凡获得区级以上立项并能按计划完成的科研项目,本中心按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含部级)15000元、省级(含省厅级)10000元、市级(含市局级)8000元、区级(含区局级)6000元。㈡有经费资助的立项,也可按实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国家级(含部级)14%、省级(含省厅级)12%、市级(含市局级)10%、区级(含区局级)8%。㈢有经费资助的,上述两种奖励方式以高者计;没有经费资助的(即名义立项的),按第一种奖励方式的额度转入该项目的专用帐户,不再发给个人。第四十七条科研成果鉴定奖励:凡获得上级科研成果奖励的科研课题,中心按所获奖金1:1的比例再予以奖励。第四十八条科技开发和成果转让的提成奖励:㈠科技开发的范围包括:1、科技成果、专利和新技术的推广和转让。2、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设计与试制、中间试验等。3、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制。㈡科技开发可采用以下形式:1、举办科技成果、新技术推广培训班。2、利用现有的技术成果与工厂、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如联合开展、技术入股、兴办联合体等。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㈢科技开发的提成奖励:按科技开发前三年所得纯收入的10~20%进行奖励,其中课题组获奖励金额的65%、课题负责人所在科室获奖励金额的30%、科研管理人员获奖励金额的5%。㈣成果转让的提成奖励:按成果转让费(纯收入)的20%奖励课题组、7%奖励课题负责人所在科室、3%奖励科研管理人员。㈤科技开发和成果转让奖励中,科研项目负责人所获奖励金额不少于课题组所获金额的50%。第四十九条课题经费节余奖励:对力求节约,按期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课题者,可以从课题节余经费中提取30~50%作为节余奖励,但提取的经费不应超过课题总经费的40%。分配方式由课题负责人决定。第五十条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及医学科普文章的奖励:㈠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及医学科普文章必须是上一年度评奖后本年度评奖前发表的,由本中心职工单独或共同完成的,奖励对象为第一作者。㈡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及医学科普文章的内容必须是本中心业务范围内的专业文章,投稿前须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㈢专业学术论文的奖励1、凡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正式医学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含译文、综述等),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级别奖励(元)指标要求论著

  具备六要素,有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字数在2000以上具备六要素,无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不足六要素,字数在2000字以下

  国家级

  600500400300

  省级

  500400300200

  注:六要素是指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根据粤人职[1999]23号文件规定,医学期刊必须有ISSN和(或)CN统一刊号。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一级专业学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医药院校、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研究院主办的学报。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

  3、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奖励,由学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4、审稿费个人承担,版面费凭发票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从奖励中扣除。

  5、论文投稿需经学委会委员审核后由办公室出具推荐信。6、文发表后,如被发现或投诉是抄袭或弄虚作假并证实的,应扣回已发奖励,并按原奖励额度的10倍处罚。7、新进人员利用原单位或学校收集的资料撰写论文的,需原单位或学校出示有关证明,我中心才开具论文介绍信,且发表后不报销版面费、不予奖励。㈣著作的奖励1、著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10万字以上。论文汇编、诊疗常规等不在此列。2、以全书字数计,按500元/万字给予奖励。3、可与外单位合作,但只奖励本中心职工。4、因编写著作发生的著作权、版权问题均由个人自负。㈤医学科普文章的奖励1、医学科普文章必须是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报刊、科普杂志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奖励标准为: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级别字数1000字以上

  500~1000字

  500字以下

  国家级

  300200100

  省市级

  20015080

  区级

  1005030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反映本单位建设、业务发展、精神风貌的新闻报道或图片,按所得稿费1:1给予奖励。

  3、凡属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指标内的不奖励,超出部分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

  第五十一条定期召开科技工作会议,对评选出的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二条每年一月份学委会负责对上一年度完成的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进行初审,提出奖励名单,报主任办公会审批。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本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据国家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法》《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体系》的精神,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是培养复合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骨干及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办法。也是为建设一支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应急队伍,确保中心的人力资源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并适应中心业务发展,保证工作质量的需要。它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医学教育,其目的是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中心应有长期和短期的人员培训计划,以确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阶段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与中心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包括生物安全与防护和化学安全与防护。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体系》执行。办公室每年制定人员培训计划,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提出临时培训要求时,需经办公室审核、中心主任批准。

  第四条采用中心内培训和外派培训等方式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根据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岗位的不同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此外还应包括:本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标准化知识、质量控制与管理知识、计量理论知识、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技术、数理统计技术、国家有关质量认证、计量等法律、法规、条例知识、化学安全知识、生物安全知识、计算机知识和外语知识等。

  第五条岗前培训1、凡新进或调入本中心人员,先进行培训,以便了解本中心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规则,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对从事自校准的人员或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如玻璃仪器自校准、高压蒸汽灭菌器等)操作,通过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提高技术水平。

  3、凡新增检验项目或检验规程(标准)被修订,或对检验技术提出新要求时,本中心应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质量体系文件的培训、宣贯1、对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质量意识、质量体系文件、卫生管理知识。2、对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专业技术规范及岗位操作技能等。3、对其它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作业指导书、质量意识、上岗操作技能、卫生防疫基础知识等。4、对特殊工作人员(如内审员、检验员等),按岗位职责、岗位技能要求进行培训。5、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特种操作人员(如剧毒药品保管员等)按规定参加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6、每年争取派出年轻专业人员参加“内审员”学习班的培训并取得内审员资格。第七条“三基”培训专业科室中级职称以下人员(含中级职称)必须掌握卫生部要求的医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参加培训。专业科室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负责本专业的专题讲座及“三基”知识的培训及辅导。每年对中级以下(含中级)专业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将“三基”考核纳入“科室目标管理方案”同时,建立技术人员“三基三严”培训档案,考核成绩将与年度个人技术考核及事业单位职员聘任挂钩。

  第八条继续教育达标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1、按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的要求,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继续医学网络化管理。参加“年费制继续教育团体服务单位”,保证继续教育100%达标。

  2、争取承办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同时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举办学术讲座及培训班,加强了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的科室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市卫生局规定的时间认真填写申报表,完成项目申报。项目获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责任人要及时,认真地组织实施,不得无故放弃。本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实行中心、科室二级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培训申报,证书发放。从提供服务,信息交流,质量评价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各科室组织申报,填写项目申请书,根据办班要求落实教材、任教老师、考核、学分登记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外出学习1、继续鼓励专业人员在岗学历学习,要求40岁以下低学历的同志争取完成本科自学课程。本科以上学历的同志争取在职就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2、每个人按照自身对继续教育的计划,尽量安排外出参加各级在省内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学习。

  3、每年送初级专业人员到医学院校进行专业进修。4、加强带教老师师资培训工作,不定期的安排中级职称人员到医学院校师资培训。第十条利用网络资源学习1、继续开通维普文献检索网络快车,拓宽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途径。2、及时搜索、下载网络有关专业论坛,组织专业人员学习。第十-条学历教育1、中心鼓励职工参加在岗学历教育,所报考专业应与工作岗位相一致。2、职工参加在岗学历教育,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中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心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3、对经中心同意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者,中心予以报销学

  费。报销时应附上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复印件与相关票据。第十二条检查评估1、对每次(人)培训结果/年度培训结束后,办公室负责对其有

  效性进行评价。2、对特种操作人员(如内审员、检验员等)的培训结果,办公室

  组织调查与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证件的复审。

  3、办公室每年对专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达标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培训和考核具体按照LHCDC-CX13《人员培训、考核程序》执行。

  4、对未能按规定取得学分,或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取得学历的人员,单位可以考虑低聘、缓聘、转岗或下岗。

  5、办公室做好培训材料的归档工作。6、对在科教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并予以物质奖励。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一、受实习、进修单位委托,中心负责实习生、进修生实习进修期间的德、智、体全面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科教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业务科室负责具体业务实习内容的实施;党团组织协助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务部门负责安排食宿。

  二、办公室负责科教专职人员兼任班主任,负责实习生、进修生实习进修期间的德、智、体管理,制定实习生学习计划、安排实习等具体工作。

  三、各业务科室承担具体教学任务,科室主任对学生的实习质量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负责,为保证教学质量,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教学和思想工作。实习结束前由科主任和带教老师做好实习生在该科实习的综合鉴定。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带教的老师应按本专业实习要求和内容,主持本专业实习安排,组织带教。对实习生要严格要求,认真检查,保证质量,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实习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及时做好本专业的理论辅导、现场实际操作(包括现场调查技巧、文书书写、三基技能等等),举办学术讲座,做好实习鉴定及评价。

  五、负责毕业专题的老师应认真负责,带领实习生做好选题、查阅资料、开题论证、现场调查、实验、数量采集、统计、分析、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保证专题带教质量。

  六、学生应严格按计划安排实习,不得擅自转科、擅自调换带教老师。

  八、学生应遵纪守法、服从领导,遵守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范与操作规程,必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未经同意无权独立操作或处理标本,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在实习工作中,要认真收集、整理和填写现场调查记录和表格,及时分析检验结果,提出检验评价报告,参加现场调查时,要认真写好现场调查报告。在实习工程中要虚心向带教老师学习,多学多问,提高“三基”水平及独立处理疫情及突发事件的能力,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疫情等有关保密信息。

  九、严格执行实习生考勤制度,实习生实习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必须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由所在实习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内由办公室批准。病假必须持有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实习生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旷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2次按旷课一天计算,旷课2天者,本科实习评定为不及格。对上班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旷工,经教育仍无改正者,停止其实习,退回学校教育处理。

  十、请假而致实习时间不足所在科室安排时间的2/3以上者,所在科室不出具实习鉴定。待实习结束后补足该科实习时补写鉴定。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十一、实习生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索取贿赂。一经发现停止其实习,退回学院教育处理。

  十二、办公室和科室应定期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了解实习生在实习中的动态和实习生活情况,收集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非工作用车,保障中心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由总务科负责统一管理。2、车辆须建立技术档案,安全检查档案,行车记录登记及进行燃油、公里数的统计。3、定期进行车辆检查,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车容整洁。4、车辆实行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清洁,日常检查维护,行车记录卡登记,行驶里程抄报等工作。非专职驾驶员驾驶中心的车辆须经过确认。5、无外出任务的车辆,停放单位后院(白天当班司机需要继续用车,可停放在单位大门口,停放时不能压人行道且要摆直),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锁好防盗锁。6、不能回单位过夜的交通车、加班车须停放在住宅区安全可靠的停车场内。其它车辆下午回场时一律停放在单位后院或指定的停车场。7、提供给科室固定的业务用车,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清洁卫生、行车登记、燃油补充、出车前到门卫室拿车锁匙,每趟用车完毕将车锁匙交回门卫室。8、车辆发生事故或损坏要及时报告车管人员或中心领导。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9、私人用车需填写申请表,半天由总务科主任审批,半天以上由中心领导审批。

  二、车辆的安排使用1、各科室业务用车须填写“业务用车派车单”(科室固定用车不填但不使用时报告车管人员),经科主任签名后在周五前将下周的派车单送总务科以便安排,安排车辆时,迟送的派车单按临时派车处理。2、如遇车辆不足,未能按申请安排车辆时,总务科应事先通知科室,科室取消用车也应及时通知总务科。3、各科室用车完毕,须在行车记录登记表签字。4、参加市外会议或学习,原则上不派车。因工作需要坐飞机外出的,原则上送至机场巴士专线总站。各科室因业务用车需驶离深圳市外的,需经中心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派车。5、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大型活动,中心领导及车辆管理人员有权调动所有车辆,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6、车辆使用分交通车、值班车、工作车、业务科室固定用车。交通车:交通车主要负责接送职工上下班之用,其它用途不能影响接送任务,因执行任务不能按时回场要提前通知车管人员另行调度其它车辆补充。值班车:下班后、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值班车一辆,停在单位后院容易进出的位置,值班车的调用由值班领导审批。业务科室固定用车:工作时间固定给科室使用,使用科室管理且自驾的车辆,由需要固定用车的科室提出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配给。工作用车:因工作需要使用的车辆统称为工作车辆。车辆使用分类根据使用途径进行区分,同一辆车用途不同分类不同。7、所有车辆如需外借,均由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8、司机按出车安排表出车,应主动与服务科室联系,掌握好出车时间。9、驾驶员工作完毕须将车停回单位,因加班等特殊情况车辆无法按时回场,需报告车管人员。三、车辆保养维修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车辆可到专修厂维修。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车辆维修由责任司机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管人员鉴定后报中心领导审批。司机不准私自将车送厂修理,否则,修理费用自负。车辆维修出厂时车管人员负责验收并在“车辆维修申请单”上填写验收结果和签名。

  3、车辆在外地执行任务发生故障,可在附近的汽车修理厂应急修理,但必须有修理清单和正规发票。

  4、日常保养和年审要按时完成,机油一般在5千公里更换一次。5、要及时进行车辆维护,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部件发生故障,须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四、职责1、车队长职责:(1)负责车辆日常调度和管理,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对科主任负责。(2)负责车辆保养维修。(3)负责行车记录登记收集。(4)负责车辆行驶公里数、用油量收集统计。(5)负责车辆使用收集统计并及时报送财务科。(6)负责车辆安全检查资料收集归档。(7)协助科主任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8)负责驾驶员值班安排。(9)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路费、保险购买,人货车通行证等工作。2、专职驾驶员职责:(1)爱护车辆。熟悉责任车辆的技术状况,保持车辆清洁、车容整洁、车辆性能良好。所管理的责任车每周至少清洗一次,进行安全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车管人员。(2)遵章守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相关制度。做好所驾车辆行车登记,责任车辆月公里数抄报。(3)谨慎驾驶。驾车要集中精神、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醉酒开车、不开快车、不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平稳安全。(4)服务周到。出车准时、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完成临时工作任务或使用科室取消计划用车后要报告车管人员并回科室待命。与驾驶责任车的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责任车清洁、维护、加油等工作顺利完成。3、兼职司机职责:(1)每季度参加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2)熟透车辆驾驶操作和仪表工作情况。(3)出车前到值班室拿锁匙,回场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后要将锁匙交回值班室。(4)负责填写行车记录。(5)做好用车期间的内部清洁卫生。(6)科室固定用车要及时补充燃油,负责车辆清洁清洗工作。(7)发现不正常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车管人员或总务科。

  五、奖励和处罚1、一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的司机,奖励司机安全行车500元。2、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威胁本中心车辆安全时,司机进行积极抢救,避免了车辆的重大损失,奖励司机1000元。3、执行出车任务中,司机参与抢救其它交通事故的受伤人员,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给予表彰,并每次奖励300元。4、有下列情况责任自负⑴司机受交通或城管部门的处罚。⑵违反规定私自使用车辆并发生交通肇事。⑶执行任务中,损伤车辆或发生交通肇事不及时报告。⑷不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直接导致车辆主要部件的损坏。违反以上规定的二项以上者实行并处,非职业司机的违规参照执行,特殊情况经核实后酌情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财行[2007]5号),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固定资产档案

  1、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属固定资产。可分为: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房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屋、交通工具,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中心的固定资产实行帐物分离,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建帐,总务科负责实物管理。

  3、固定资产总帐由财务科负责建立,总务科负责各科室固定资产分帐建立。

  4、对每项固定资产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张,其中一张由总务科保管,一张由使用科室保管,使用科室应保管好卡,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薄,反映本科固定财产使用情况,交回固定资产的同时将卡片交回。

  5、财务人员在固定资产总帐科目下按固定资产类别设备明细科目进行钱额核算,每年会同总务科盘点一次,实行综合管理和监督。

  6、总务科管理好固定资产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全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购入、发出、余存的数量和金额,同时还应设立使用的科室登记,以掌握财产分布和使用详细情况。

  7、贵重仪器设备应单独建档。五万以上仪器设备档案由中心档案室管理,五万以下仪器设备档案由总务科管理。8、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实物、帐卡和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

  固定资产使用

  9、固定资产经总务科入库使用科室出库后交付使用科室使用。10、涉及计量标准的仪器设备需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11、各科室对仪器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发现异常时需及时报总务科联系维修。12、各科室无权将固定资产擅自作主外借、赠送、奖给外单位或私人。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13、有关方面支援和获奖的固定资产,在本科室上帐后,要及时到总务科登记、上帐。

  14、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或离休时,原个人所管固定资产一律交回原所在科室,不准带走。

  固定资产调拨

  15、购置超过需求,且半年以上库存未用、由于工作变更而不再使用者、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或调剂、积压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总务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鉴定后,由使用科室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调拨。

  固定资产报废

  16、仪器设备未达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严重的公害又不能维修改造者、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复者或原产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不能正常运转,无法改装利用者由使用科室向总务科提出申请报废。

  17、总务科联合使用科室鉴别后报中心分管领导批准。18、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单报中心领导审批。19、单价或批量3万以下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废,超过3万元的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国资委)审批后报废。20、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转入财政局专用帐户。21、固定资产经批准报废后,将两张卡片同时注销。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采购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和罗湖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中心自主权限内的采购行为。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依照上级规定执行。

  采购项目分为工程、仪器设备、消耗性材料、货物、服务等。第三条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第四条原则上实行计划采购。总务科根据经批准的预算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计划,编制和公布采购计划。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项目采购相结合。第五条中心成立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由行政领导、纪检委员、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总务科是采购过程的具体执行部门。第六条采购行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供应商及全体职工的监督。

  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第八条公开招标,具体做法参照政府采购条例执行。第九条邀请招标㈠由总务科会同使用科室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未获通知但从其他途径获得信息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我中心同等对待。㈡被邀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正式标书(万元以下的采购可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简化)一式三份送总务科,逾期概不受理。㈢所有投标文件由总务科统一保存,严格保密。㈣召开由全体专项采购小组成员参加的现场开标、评标会议,由

  总务科人员当场拆开供货商密封标书,小组成员现场评标。评标结果由组长综合各成员意见后经全体成员表决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条竞争性谈判㈠由总务科会同使用科室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至少两家供货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㈡由专项采购小组推选三名或以上谈判代表组成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集体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谈判,最后谈判结果经报告专项采购小组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在谈判结果公布之前,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㈠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的供应商获得,或者供应商拥有对该项目的专有权,并且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者替代物的;㈡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由于兼容性或者标准化的需要,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㈢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急需或者突发事件,不宜采用招标方式的。㈣经公告或者邀请无三家以上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者供应商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招标无法进行的。第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十三条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第十四条总务科根据采购计划成立专项采购小组,成员由采购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成员和使用科室负责人、主要使用人等组成。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采购小组对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提出建议,按中心领导责任权限批准后执行。

  仪器设备采购

  第十五条采购金额单件在1万元以内或批量5万元以内的,由申购科室填写采购申请表,详细列明物品用途、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总务科召集采购小组做市场调查,提出采购建议,经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采购金额单件在1万元以上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由申购科室提出申请报告中心主任审批;采购小组做市场调查,提出采购建议,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采购金额单件在5万元以上的,采购小组应根据市场调查结果写出分析报告,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七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及程序运作,由区采购中心统一招标。

  第十八条采购小组应对申请采购的仪器设备编制性能要求、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

  供应商资质审核,须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消耗性材料采购

  第十九条消耗性材料一般指监测、检验等卫生耗材和办公耗材。申购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按中心程序文件要求填写《消耗性材料申购单》交总务科,总务科制定采购计划,经中心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并在约定时间内保证物资到位。

  第二十条总务科应对消耗性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情况、供应商管理能力、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原则上选用通过产品认证或质量认证的生产方或供应商。

  第二十一条消耗性材料一般采用询价和协议方式采购。总务科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及供应产品目录》,填写《供方质量能力调查表》,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报中心分管领导批准。选择有充分质量保证和价格优惠的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每年评价一次。

  第二十二条消耗性材料由总务科、使用科室联合验收,验收时按下列程序进行,并做好验收记录,总务科填写《消耗性材料验收记录》。

  ㈠检查物资是否完整、完好,是否附有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㈡检查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有效期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㈢重要物资、关键物资要进行必要的验收实验。㈣消耗性材料验收不合格的不能投入使用,并由总务科负责退货。㈤科室在使用中发现消耗品质量问题,随时反馈给总务科,总务科每半年收集使用科室对消耗品的质量意见,填写《消耗品质量意见反馈表》,并及时向供应商反馈。㈥申购、验收记录、反馈表由总务科存档管理。

  工程类采购

  第二十三条总务科在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年度工程类采购计划,拟定项目负责人,由主任办公会议批准执行。没有纳入年度预算的工程项目按中心领导责任权限及相关议事规则执行。

  项目负责人根据计划的安排和相关的规定负责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四条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中心分管主任审批,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中心主任审批,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办公会议决定采购方式。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及程序运作,由区采购中心统一招标。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按以下程序运作:⑴总务科和使用科室提出具体要求,拟定平面设计图。⑵根据工程定额标准、用途等决定采购方式。⑶通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交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文件。项目负责人组织采购小组对设计施工方案和预算等文件进行评审,确认施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工单位报中心主任审批。⑷工程预决算由总务科报区审计局审定。⑸总务科负责施工的日常监督、安全管理、工程量的核定。⑹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的监督整改、验收和《基建(修缮)付款

  审批表》签署意见。第二十六条5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总务科按合格供应商的评审

  方法拟定施工单位,会同使用科室制订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工程预结算按照《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价格信息》及市场信息价计算。工程验收应有施工单位,使用科室和总务科人员参加并填写《单位工程验收报告》。预结算总务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服务类采购

  第二十七条服务类采购包括绿化、电梯维修、空调维修、车辆维修定点、车辆保险购买定点、洗车、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服务、仪器设备维修、检定、办公设备维修、职工食堂送菜等。服务类采购以招标、询价和协议采购方式为主。

  第二十八条服务类采购单项年度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中心分管主任审批,单项年度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中心主任审批。

  第二十九条服务类采购专项小组负责制定服务类合格供应商的评审标准,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可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经采购小组按标准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服务周期为一年,总务科每半年考核评价一次。

  货物类采购

  第三十条货物类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空调)、服装和其它。第三十一条货物类采购金额单件在1万元以内或批量5万元以内的由中心分管主任审批,采购金额单件在1万元以上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由中心主任审批。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第三十二条由申购科室填写采购申请表,列明物品的用途、数量及要求,报中心领导审批。总务科召集采购小组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市场调查,提出采购建议,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

  采购合同与执行

  第三十二条确定供应商后由中心主任或委托代理人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总务科负责合同履行的具体工作。

  付款方式通常两种:一是分期付款;二是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第三十三条采购物资到货后由总务科会同使用科室对其进行严格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建档、建卡、入帐后发科室使用,采购过程的有关资料由总务科负责归档(具体参照我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采购工作应做到计划公开,采购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三十五条采购过程由总务科人员予以记录。采购完成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按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告信息。

  第三十六条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过程实施监督、受理投诉,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则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廷哲副组长:张风雷、陈伟红成员:何继宝、林青、陈伟儒、张劲

  附件1.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设备采购流程

  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总务科根据中心年度或紧急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总务科收集彩页、三证、产品配置报价单、消耗品价目表等相关资料。大型设备需现场考察论证并报中心办公会讨论决定。

  十万以上设备报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三万以上十万以下设备中心内招标,三万以下设备报中心领导审批后按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购买。

  中心外招标按有关单位的规定。中心内招标由中心采购领导小组、使用科室与供货商参加,在招标会议上与供货商谈判确定中标单位,并在合同审议表上签字。

  总务科根据招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依据谈判结果填写合同条款。五万以下由中心分管副主任签订合同,五万以上由中心主任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

  供货商送货前通知总务科。设备先送仓库,由仓管员作入库登记,仓管员在送货单上签收。使用科室科填写领用单,设备安装调试,由总务科、使用科室现场验收。

  验收完成后安排使用培训和维修培训,设备交科室使用。

  采购员按合同根据付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设备进入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阶段。

  附件2.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类采购流程

  总务科年初编制采购计划

  办公会议审批计划并确定项目负责人

  10万元以上工程类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工程类

  5万元以下工程类

  总务科拟定二个以上采购方案

  使用科室、总务科进行平面设计、列明具体要求

  从经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中挑选施工企业

  办公会议挑选决定采购方案

  两个以上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方案和预算

  总务科、使用科室确认施工方案或作法说明

  按方案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采购小组评审施工方案、预选施工单位

  编制预算

  采购领导小组评审预选施工方案和施工单位

  报中心主任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并签订合同

  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认

  预结算送区审计局审核安排施工验收

  附件3: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货物类采购流程

  申购科室填写申请表,列明物品的用途、数量及要求

  总务科做市场调查,列明物品的质量和价格及供应商的信誉

  单件金额在1万元以内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单件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

  单件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由总务科拟定二个以上采购方案,报中心主任审批

  单件金额在1万元以内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内由总务科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拟定采购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总务科按批准的方案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

  中心主任组织采购领导小组评审、预选供应商

  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采购小组评审(万元以下可以不评审)、预选供应商

  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认(万元以下可以不公示)

  签订合同

  组织进货验收

  固定资产登记后交使用科室

  附件4: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服务类采购流程

  使用科室提出服务采购申请

  总务科按采购项目提供二个以上合格供应商给采购小组评审

  采购小组可按不同的采购方式,按要求和标准评审服务供应商

  年度金额5万元以下由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年度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由中心主任审批。

  签订合同

  半年考核评价一次,评价合格可以继续签订服务合同,评价不合格取消服务资格。中途因服务的质量及价格不满意整改后仍没达到要求也可以终止合同。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贯彻市、区人民政府和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强化中心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企业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一、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中心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1、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2、组织实施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在制订单位发展总体目标及新建、改建、扩建等永久性建设项目时,要同时制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规划,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5、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括:对隐患的整改,比较重大的隐患又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要组织制定相应的强化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的安全。6、组织制定抢险灭火方案,追查处理安全事故,协助调查事故原因。㈡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1、协助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以及技术标准,在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单位生产安全。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确保单位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3、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点,危险源以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单位使用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4、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指导制订事故的应急程序和应变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逐级以书面形式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同时应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本单位内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㈢总务科是中心管理安全生产职能科室,总务科主任为安全主任。主要职责有:

  1、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检查指导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向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防范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实施。

  2、提出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其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保障疏通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负责对相关设施的管理工作。4、及时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组织现场拯救、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负责对基建、装修工程的安全监督。6、协助组织、落实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㈣安全生产实行网络化管理,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责任人)主任主要职责是:1、按上级和单位安全生产(防火)的有关规定,组织科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中心配备到科室的消防设施,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证消防器材完整好用。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修复或报告总务科。

  3、落实科室危险点岗位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确保危险点有专人管理,按规程操作。

  4、经常检查科室危险点、危险源、危险设备和电器的安全情况,加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科室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操作过程符合安全标准。

  5、每日下班前,必须有人查看水、电、气和门窗等关闭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6、经常开展防火教育,遵守禁烟规定,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使本科员工懂得如何报警,如何使用灭火器赴灭初起的火灾,如何逃生。

  ㈤安全员、义务消防员职责1、积极参加各项消防灭火的训练和安全教育活动。2、安全员协助科室负责人检查落实科室安全生产工作,中心所有职工均属义务消防员,一旦办公楼发生火警事故,每个人都有义务、有责任投入现场开展抢救工作,听从指挥,不得借故逃避。3、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了解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的基本功能、位置,熟悉手持灭火器的摆放地点及其使用方法、报警方法、消防栓的使用方法和不同起火源的灭火程序。4、宣传贯彻消防法规,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要主动排除并及时报告总务科或中心领导。5、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报告总务科进行处理。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三、实行“三级”检查制度。㈠一级检查。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1、员工每天应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工作前和工作完毕安全(防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火)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2、本身无法排除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科主任或总务科。3、下班后要切断排气扇、灯光、空调、饮水机及仪器设备(除规

  定要通电的设备)等电源。4、科室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火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做好

  检查和处理的登记。5、各危险岗位操作人员,请(休)假期间,需要另安排其他人员

  顶替工作的,要做好交接班的登记,注明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㈡二级检查。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品等维护、

  使用、保管情况。2、落实火险隐患的处理和整改。3、不定期进行晚上和下班后的抽查。4、督促各科室执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㈢三级检查。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1、每季度(或重大节日前)领导小组开展安全检查一次。2、检查中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法规情况(包括各科室自查

  和发现不安定因素的处理情况)。3、检查特种作业、危险设备、配电设备、易燃易爆品、消防设施

  安全可靠性。4、检查危险岗位操作过程规范性。四、奖罚规定㈠安全生产纳入科室月质量考核内容,检查考核结果直接与科室

  月绩效工资挂钩。㈡年度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检查考核为先进的科室和安

  全管理责任人,由中心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的文件精神,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不仅是一个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同样是一个重要的国家安全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早在1983年就出版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1版。长期以来,中国在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主要依靠实验室内部规章来进行具体的管理,因而往往不够规范和严谨,更缺乏有效的法规依据,执行力度受到影响。2003年SARS的暴发流行以及随后在国内外发生的SARS实验室感染事件,使得我国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国家也迅速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指南,主要包括《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

  -2002)、《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

  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并等同采用了ISOTC212的国际标准《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ISO15190:2003(E))。这些法规指南的实施,使我国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初步进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阶段。

  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不仅涉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的感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实验对象的污染,特制定本手册,并将此作为本中心进行生物安全管理的强制性执行文件,本中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编制依据:1、《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2、《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3、《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6、《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二、适用范围: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适用于深圳市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微生物检验场所以及感染性材料的使用和废弃处理。

  三、职责:1、中心主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规划、协调和紧急事件的处理。2、微生物检验科主任和质量管理科主任负责制订和修改本手册,并监督执行。3、检验人员负责确认其实验室所涉及的生物危险材料,并遵守本手册制定的相关规定。4、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的集中和处理。5、中心所有员工负责其工作与生物安全相关时,参照本手册进行操作。四、生物安全委员会根据卫生部《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和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的有关规定,按照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97号文件精神,成立本中心的生物安全委员会,统筹中心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1、委员会成员负责人:王廷哲委员:张风雷陈伟红何继宝戴桂勋卓菲陈戊申2、职责:2.1制订和修改本中心的生物安全手册;2.2监督和考核本中心生物安全实施情况;2.3策划本中心生物安全有关的员工培训、演练等活动;2.4提供本中心生物安全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2.5负责本中心生物安全方面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第二章微生物危险度等级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一、微生物危害评估微生物危险度评估是生物安全工作的核心,涉及生物安全问题的项目责任科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为评估工作责任人,具体评估活动由中心领导或评估工作责任人指定人员承担,这些人员必须是本部门或中心中对涉及微生物的特性、设备和规程、动物模型以及防护设备和设施最为熟悉的人员。微生物危险度评估首先需确定微生物的危险度等级,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国将微生物按其危害程度分为四类,其中一、二类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它与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划分方法以及卫生部《中国医学微生物菌毒种管理办法》(1985年)(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应如表1所示:

  表1

  感染性微生物危害等级分类

  法规标准条例

  分类依据

  微生物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群体危害程度

  最高能引起非常严重疾病以及我尚未发现或已宣布消灭

  危害等级

  高

  中

  低

  能引起严重疾能引起疾病,但通常不引起疾

  病,易在人间、一般不构成严重病国

  动物间、人与危害,具备有效

  动物传播

  资料预防措施

  手册办法

  危害等级Ⅳ(危害等级Ⅲ(

  微生物致病性、传播方式、宿主范围、预防和治疗措施有效性

  高个体和群体危害)

  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一类,传染性强、二类,感染后

  对人类危害性及预防和治疗

  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微生物,感染后症状严重

  可引起较严重症状,危及生命,不易治疗

  措施有效性

  危及生命,缺乏有效预防措施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

  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三类,危害性与危害程度一般,感染后症状较轻,具有效预防和治疗措施

  四类,菌苗与疫苗等弱毒、减毒株以及各种低致病性微生物菌种

  评估微生物的危险度时还要考虑下列因素:1、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感染数量;2、暴露的潜在后果;3、自然感染途径;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4、实验室操作可能导致的其他感染途径;5、微生物在环境中的稳定性;6、所操作微生物的浓度和浓缩标本的容量;7、存在的适宜宿主;8、从动物研究和实验室感染报告或临床报告中得到的信息;9、计划进行的实验室操作;10、可能改变微生物宿主范围或对于已知有效治疗方案敏感性的所有基因技术;11、本地区能否进行有效预防或治疗干预。在对相关信息了解较少而进行危险度评估时,应采用较为保守的样本处理方法,尤其应遵循以下原则:1、对来自患者的样本,均遵循标准防护方法,同时采用隔离防护措施(手套、防护服、防护眼镜等);2、最少在BSL-2实验室处理样本;3、样本运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同时还应了解以下信息:患者医学信息、流行病学资料和样本来源地的情况。二、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根据操作不同危险度等级微生物对实验室的要求,实验室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分别简称BSL-1、BSL-2、BSL-3和BSL-4),其对应关系见表2:

  表2与微生物危害等级相对应的生物安全水平、操作和设备

  危险度等级生物安全水平

  四类

  基础实验室-一级

  生物安全水平

  实验室类型基础教学研究

  实验室操作按本手册第三部分规定操作

  安全设施开放实验台

  三类二类

  基础实验室-二级生物安全水平

  防护实验室-三级生物安全水平

  初级卫生服务,同一级+防护服诊断、研究+生物危害标志特殊诊断、研究二级防护+特殊防

  护服+进入制度+定向气流

  开放实验台+BSL

  二级安全设施+其它所需设备

  一类

  最高防护实验室-危险病原体研究四级生物安全水平

  三级防护+气锁入BSL-3/BSL-口+出口淋浴+2+正压服+污染物品特殊处理双扉高压灭菌

  器+空气过滤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006年1月11日,我国卫生部颁布了《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对病原微生物在不同实验操作的防护水平以及运输的包装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该名录对病毒培养、动物感染实验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某一种病原微生物的具体危险度以及操作的防护水平都应该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要求进行。

  第三章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及规程。

  一、实验室设计一级、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满足以下设计要求:1、必须提供充分的空间满足实验室安全运行、摆放及储存物品、清洁和维护的需要;2、实验室台面、地板、墙壁和天花板应光滑、易清洁、防渗漏、耐受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板应防滑;3、确保足够的照明,但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闪光,同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4、实验工作区外应提供存放个人物品的设施;5、实验室应有洗手池,并尽量靠近出口处;6、实验室的门应达到适当防火等级,备有可视窗,最好能自动关闭;7、BSL-2实验室应配备高压灭菌器或其它消毒装置;8、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应急供电、冲淋和洗眼等设施;9、实验室最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否则实验室的窗户应能开关,同时安装防蚊虫纱窗;10、应避免实验室水源与应用水源的供应管道出现交叉连接。二、实验室的安全设备生物安全柜(BSC)是从事感染性材料操作时,用以保护操作者本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人、实验室环境以及实验材料避免暴露于感染性材料的气溶胶或溅出物的设施,正确选择和使用生物安全柜非常重要。

  1、生物安全柜的选择:按照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规定,生物安全柜的选择可以按照下表规定执行:

  附表

  不同保护类型及生物安全柜的选择

  保护类型个体防护,针对危险度1~3级微生物体防护,针对危险度4级微生物,手套箱型实验室防护,针对危险度4级微生物,防护服型实验室验对象保护少量挥发性放射性核素/化学品防护

  挥发性放射性核素/化学品防护

  生物安全柜的选择

  Ⅰ、Ⅱ、Ⅲ-BSC个

  Ⅲ-BSC个

  体

  Ⅰ、Ⅱ-BSC实

  Ⅱ-BSC,层流Ⅲ-BSC

  Ⅱ-B1型、外排式Ⅱ-A2型

  Ⅰ、Ⅱ-B2、Ⅲ-BSC

  2、生物安全柜的使用:2.1位置:生物安全应安装在远离人员活动、物品流动及可能扰乱气流的地方,在生物安全柜后方和侧面应保留30cm距离的空间,其上面保留30~35cm距离空间。2.2操作者:实验操作前应将所需物品全部放置于生物安全柜之内;操作时应维持前面开口处气流完整性,双手应水平缓慢伸入开口处,并在生物安全柜中停留1分钟左右,使生物安全柜气流调整完毕后才开始操作。当生物安全柜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实验操作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2.3物品放置:放入生物安全柜中物品应尽量放置在工作台后部边缘位置,并用70%酒精消毒物体表面;而废弃物容器、过滤器等应放置在生物安全柜某一侧,工作台上操作应按照从清洁区到污染区的方向进行。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2.4维护:生物安全柜的所有维修工作均应有取得资格的专业人员来进行。2.5明火:生物安全柜内应避免使用明火,在对接种环灭菌等情况时,使用微型燃烧器或电炉代替。2.6认证:由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每十二个月按照生产商提供的方法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性能认证,认证的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柜完整性、过滤器泄漏、气流速度、负压/换气次数、气流的烟雾模式、警报和互锁装置;同时还可以进行漏电、光照度、紫外线强度、噪声水平和振动性测试。2.7清洁消毒:实验结束时应对所有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拿出生物安全柜;同时对溢出物品以及整个生物安全柜工作台面进行消毒处理。2.8个体防护:进行一级、二级生物安全水平操作可穿着普通工作服,在进行三级生物安全水平操作时应穿着反背式隔离衣,以上操作同时应戴手套和口罩。除了生物安全柜以外,其他常见的安全设备还包括负压柔性薄膜隔离装置、喷溅罩、移液器、微型接种环加热器、灭菌器等,此外还有用于感染性材料保存、运送的容器和一次性消耗品等,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正确使用。

  第四章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一、进入实验室的规定:1、从事三类或更高危险度微生物操作时,实验室应有清晰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2、非本实验室人员须经中心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进入实验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室工作区域;3、儿童和与实验无关的动物均不能被带入实验室;4、实验室在使用时应保持门窗关闭状态。二、实验室人员防护规定:1、从事实验室工作时,必须根据生物危险度不同穿着防护服或工

  作服;2、从事可能直接接触到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材料时,应戴适

  当的手套,摘除手套后,要立即洗手;3、在完成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材料和动物操作后,必须洗手,

  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时,必须脱下防护服或工作服、必须洗手;4、当进行可能受到溅洒物品或人工紫外线辐射危害的操作时,因

  采用保护眼睛的措施;5、实验室严禁存放和进食食品、吸烟、化装等;6、不得将使用过的防护服或工作服与日常服装放在一起;7、应定期为所有实验室人员提供医学检查和评估,检查评估相关

  应与这些人员从事工作可能三、实验室操作通用要求:1、严禁用口接触任何实验器材和材料;2、实验操作应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的产生;3、对针器和其它锐器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限制使用范围;4、发生实验室事故或发现存在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时,实验室工

  作人员必须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并进行书面记录,当已发生对人员造成危害或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发现本实验室无法消除的潜在危害时,实验室主任必须向中心分管主任报告;

  5、实验室必须制定并实施实验废弃物和污染物处理规程(作业指导书);

  6、必须确保带出实验室工作区域的文件资料未受到污染。7、对可以打开的窗户,要安装纱窗。8、包装和运送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材料时,必须遵守国家(国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际)相关规定。9、保持实验工作区域整洁,定期进行消毒监测。四、感染性实验材料操作:1、标本容器:最好使用塑料制品,容器应坚固、不易破裂,盖好或塞紧后应物

  渗漏、外壁无残留;容器应有材料的唯一标识以免混淆。2、标本传递:标本容器应放置在架子和盒子中保持直立状态传递,使用后的架

  子和盒子应彻底消毒。3、收样和处理:应设置专门区域进行感染性材料的接收,感染性材料应在生物安

  全柜中打开、分装和检验。4、标本储存:装有感染性材料的安醅瓶不能放入液氮的液相以免容器破裂或取

  出时炸裂,需要低温保存的样本尽量保存在低温或超低温冰箱中。五、移液器的使用:1、实验操作时严禁用口吸取液体,任何液体的吸取转移均应使用

  

篇五: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

  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

  目录一、基本组织制度类1、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2、民主生活会制度3、党员学习制度4、“三会一课”制度二、党组织工作类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6、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9、党费收缴制度三、作风建设类10、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11、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四、民主管理类12、党务政务公开制度13、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五、党风廉政建设类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15、党内监督制度16、诫勉谈话制度

  17、述职述廉制度

  党建制度汇编

  六、考核评价类

  18、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

  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

  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

  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

  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

  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

  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党总支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

  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

  党建制度汇编

  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难职工帮扶。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

  党建制度汇编

  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工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县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

  求写出发言提纲。

  党建制度汇编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

  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

  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

  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

  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市、县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

  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

  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书记的要求,由政工科负责通知。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

  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依时参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

  

篇六: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

  党支部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二、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党员权益。四、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六、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原则,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企业。七、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精品文档,供参考!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协调好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五、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六、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二、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三、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应按季度将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及时将收缴数额填入《党费证》,并做好登记。党支部应每季度公布1次收缴党费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精品文档,供参考!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议题,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必须按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二、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支委会要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不到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组织党员学习,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不到会的党员,要采取家访的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并征求个人意见。

  四、党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内容按照一定时期的任务要求安排,包包括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党员“争先创优”制度

  一、党支部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争先创优”计划,按季度进行检查。

  二、优秀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确定的条件、标准,综合非公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精品文档,供参考!

  三、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七一”前进行。

  四、评选前,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提名,再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审查确定,由支部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选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将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归档,作为今后党组织考察党员的依据。

  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要积极参加本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交流思想,对支部工作做出安排。

  三、组织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按月定时进行,党员有事或外出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要提前与支部负责人联系请假,无故半年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按自行脱党论处。

  四、年事已高,不便从事非公经济活动的党员,可以根据户籍关系和本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或村支部。

  五、对流动党员实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安排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时收缴党费,并分配做适当工作,使他们能够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精品文档,供参考!

  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做党支部分配工作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及时将其表现反馈给原所在地党组织,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七、凡没有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未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

  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二、支部应提前将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每个成员,每个成员要按照议题并结合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发言提纲。三、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参会人员要积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单位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查找班子及成员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生活会质量。四、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五、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群众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通报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六、对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本级党组织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

  精品文档,供参考!

  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三、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会人员要充分做好发言准备。四、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之间能够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一、汇报内容(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体会;(二)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和收获;(三)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四)本人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五)党员的其他情况;

  精品文档,供参考!

  (六)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七)应向组织汇报的其他问题等。

  二、党员要每年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一次,不定期汇报可随时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前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

  三、汇报形式采取参加党组织生活会或个别谈心的方法,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应当坦诚、真实、说真话、道实情。

  四、党支部要善于听取各种意见,鼓励党员讲心里话,对党员提出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给予帮助和解决。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对汇报中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应当予以保密。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谈心制度一、每名党员都要利用一定时间,主动与其他同志开展谈心活动。二、谈心范围分以下几个层次:1、与主管领导谈;2、与一般党员谈;3、与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谈;4、与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同志谈。三、开展谈心活动要本着互相帮助,坦诚相见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四、谈心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年谈心人数至少要在15人以上。五、谈心活动要针对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交流,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

  精品文档,供参考!

  六、党员个人要做好谈心记录,记录要规范详实。

  发展党员制度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组织要建立档案,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经过教育培训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1年以上,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三、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对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察。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精品文档,供参考!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1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党员开展1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

  三、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党内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表测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6个步骤。民主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四、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优秀、

  精品文档,供参考!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二、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三、对外出流动党员,由党支部对其流出时间、去向、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档案;指定专人定期与其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重大活动情况。

  长期外出但流入地点不固定、组织关系仍留在企业的流动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至少每半年1次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书面递交1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

  精品文档,供参考!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四、在非公企业中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制度1、党支部要根据已制定的规划,每年修订一次培养计划,并把培养工作列入党员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2、有劳动能力的党员每年要与2—3名群众结对子,每年至少要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3、党支部要指导团、妇组织推优工作,每年至少要从团员中推荐2—3名,从妇女中推荐1—2名入党积极分子。4、党支部要建立三册一表(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发展对象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吸收他们参加党课和党内组织的其它活动,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其早熟。5、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进行培养,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精品文档,供参考!

  一、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二、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三、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四、党的代表大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五、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

  六、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七、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八、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精品文档,供参考!

  九、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十、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十一、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十二、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十三、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十四、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

  精品文档,供参考!

  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十五、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

  具体问题,做出妥善处理。十六、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

  保障其正常行使。十七、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

  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精品文档,供参考!

  

  

推荐访问: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 党建 国有企业 汇编

【国有企业党建制度汇编16篇】相关推荐

工作总结最新推荐

NEW
  • 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训心得体会范文7篇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篇1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

  • 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六个方面7篇供销社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参考xxxx年,县供销社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2023年党建理论范本最新汇编7篇小学传统中秋节节日活动总结我们都没有被画成花,但我们还是会继续绽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党建理论范本最新汇编的文章

  • 中国式现代化主题研讨材料6篇城管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例文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

  •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范文5篇开展知识产权周活动总结范文精选 为进一步在全兵团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

  • 2023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县级)3篇2023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县级)篇1 2023年,x党支部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

  • 党员干部党建个人工作计划6篇党员干部党建个人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贯彻落实

  •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查摆剖析材料3篇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查摆剖析材料篇1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

  • 社区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模板6篇社区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模板篇1 社区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模板篇2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管理

  •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心得体会精选4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心得体会精选篇1一、深刻认识腐败的危害性——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公共权力背离公共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