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8篇【通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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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8篇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12016年以来,我委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卫生计生发展各个环节,统筹抓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年初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8篇

写工作计划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为了让我们的工作更加有效率,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我们需要将工作计划制定好,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8篇,感谢您的参阅。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1

2016年以来,我委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卫生计生发展各个环节,统筹抓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年初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成绩

(一)综合医改工作取得新进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蓝绍敏书记和陆志鹏市长担任双组长的泰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各项综合医改工作逐渐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成立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办法,加强了综合改革监测与评估。8月17日,张雷副省长在我市召开苏中三市医改工作座谈会,肯定了泰州的医改。靖江市、高港区等地先行先试,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9月8日,张雷副省长、王咏红主任赴靖江调研,肯定了靖江医改模式,期望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思路,成为全省典型、全国典范。

一是医药价格改革平稳运行。组织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调研,在前期测算各医院药品合理差价和汇总医疗服务工作量的基础上,对各参改医院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和调整幅度进行测算,我市参改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率达70%左右。10月30日,启动了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目前7家公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到位的有2家,财政补偿资金缺口为3719.59万元。其中市直医院2265.73万元,各区属医院合计1453.86万元。

二是新农合制度继续实施。2016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口296万人,参合率100%,人均筹资485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90元。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村两级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以市为单位统一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0元,实际报销比例再提高10.3%。全面推开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单病种、按床日支付等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社区居民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出台了《泰州市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医疗服务范围指导意见》,为分级诊疗提供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分级诊疗全年上转12847例,下转12464例。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晋升前必须到社区卫生中心工作,进一步调整专家到社区坐诊帮扶的时间,确保每周两个半天有大医院专家到社区坐诊,全年共安排4.03万人次。

四是基层机构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示范化建设。以培育和扶植适合基层开展的特色科室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乡村卫生服务实际利用水平。确认15家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对验收合格的特色科室拟开展的特色专科手术和诊疗项目进行备案。在全市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开始试点,高港区许庄街道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江苏省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

五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药物向二三级医院推广。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用药需求。省级集中采购招标的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已完成了价格谈判,与省入围价相比,市级价格谈判平均降幅2.11%。

六是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市本级、靖江市、姜堰区今年已建成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其它市区争取明年建成。全市23家二级以上医院his系统全覆盖,二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基本达到3级。市本级、靖江市、姜堰区基层机构与医院、公卫机构之间实现联通与共享。医院自建远程会诊系统9家,靖江市完成了区域影像、检验检查和远程会诊中心的建立。全市由泰州市政府牵头统一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将卫生、交通、城管、金融ic卡融合到“市民卡”中,先期对试点单位姜堰区发行市民卡。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市人民医院周山河新区医院、市中医院新院等重点建设项目超额完成进度。新的泰州市口腔医院完成组建并挂牌,市妇幼保健院改制工作完成土地测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立。靖江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顺利建成三级医院(全省8所,我市占3所),我市成为苏中苏北地区第一家所辖县医院全部建成三级医院的地级市。稳步推进泰州妇女儿童医院改制,加快市急救中心和中心血站新区的建设,制订了《市中心血站和姜堰采血点的整合计划》和《关于姜堰区、兴化市采血点调整管理体制方案》。

(三)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完成。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和工作网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90万,建档率84%。全市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49万例、高血压患者55万例、糖尿病患者17万例,高血压、糖尿病人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8%、69%。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97%。全市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家。

二是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在原有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基础上,成立了泰州市孕产妇、婴幼儿急救中心。开通了泰州卫生应急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护知识进机关和自救互救能力自愿者演示等相关培训。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建设现场会在靖江市召开。

三是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领跑全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参公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全省第二届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取得全部4个单项中的3个第一,3名同志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同志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分别获得全国个人第二名和第五名的好成绩。在全国、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一份被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选为优秀案卷,一份获得省一等奖;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圆满完成国家公共场所控烟试点的全部工作;受国家卫生监督中心委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全国监督员网络培训课程的录制取得成功;完成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安卓版开发和试运行工作2个综合监督科研项目获得立项并得到经费支持,市本级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综合监督专业论文7篇。市本级完成行政处罚案件78件,罚没款金额达到27.7万元;创新监管模式,市管相关管理相对人签订诚信承诺书200余份。采集和监测14类284份食品样品,总合格率94.4%,预计2016年食品污染物监测完成率达到省定计划的110%;食源性疾病监测完成1179份样品监测,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任务。承担了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跟踪评价任务。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充分考虑我市地方特色产品及食品产业发展等因素,广泛征求相关食品专家意见,深入靖江市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向省卫计委上报“肉脯”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大力扶持地方名优食品产业发展。

四是妇幼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全年免费为12.26万名农村妇女提供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完成2.9万对新婚夫妻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7.7%。大力推进母婴安康行动,继续实施基层助产机构产儿科队伍技能培训与产儿科标准化建设,完成妇幼信息系统一期项目。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救治成功率分别达到99.3%和97.9%;全市孕产妇死亡率2.7/10万、婴儿死亡率2.3‰,持续保持10年来较低水平。完成对88名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8.7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7.6%。

(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重大传染病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完善疟疾、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模式,得到省级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制定了《泰州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医疗机构基于his系统实现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无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主要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平稳。共完成查螺4355万平方米,灭螺180万平方米,明确了5家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建立确证实验室1个。发现并规范治管活动性结核患者1536例,较去年同期下降9.6 %。

二是继续实施免疫规划强基工程。通过加强免疫规划队伍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全面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提档升级,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目前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全部达标,今年新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6家,累计建成79家,另有15家目前已在建设中,累计建设率64%。常住儿童11种一类疫苗累计接种68万针次,各疫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

三是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不断规范。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市级精神病院建设,制定了《泰州市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方案》。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登记录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9万人,检出率4.1‰,在管患者1.7万人,管理率92%。

(五)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市爱卫会制定下发了《市爱卫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针对今年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标准新变化,印发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任务分解表》,进一步了落实责任,细化了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目前,经与省爱卫办沟通了解,全国爱卫办暗访专家组已于10月上旬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二是抓好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工作。继续将农村改厕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截止9月底,全市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43座,完成年度任务91.25%。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合格率(枯水期)达97.86%,水质监测覆盖率100%。

三是深化健康促进和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作。运用“健康社区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载体和平台,开展健康巡讲。姜堰区正式启动了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并邀请省专家专题召开培训会议。联合各部门开展了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类单位、公共场所1017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21份。

(六)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着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开展百名医学专家科研项目资助评审和合同签订工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建立覆盖城乡、院前院内结合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修订完善了《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与管理办法》,开展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组织参观台湾亚东纪念医院,进行护理管理培训,接受当地先进的临床护理观摩和实践操作学习。加强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深入推动临床路径管理,截止10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入组率50.3%,完成率83.6%,全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入组率52.8%,完成率95.7%。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开展二、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指标均有所好转。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对全市172家印鉴卡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了网上监控,实行省“电子印鉴卡”试点推进工作。

二是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无假日门诊、专家全天门诊、延时门诊,开展电话、网上等多种专家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利用预约挂号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全市1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以直连或托管的形式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连接,三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完善市级重点联系医院督导制度、二级医院创优月报制度、二级医院检查考评制度等。截至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创优活动。其中,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到100%,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许可准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集中校验。认真做好医师资格认定、执业注册、资格考试等工作,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工作接受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监督检查并获得好评。强化血液质量管理,目前共采血量完全满足我市的临床用血供应。

四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定期召开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例会,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全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477家,其中三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17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54家;参加医疗风险互助金的医疗机构65家;参加医疗意外险的医疗机构131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28家。

(七)中医工作稳步向前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指标实现两个百分之百:所有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设立标准化中医科与中药房,所有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培训配备中医药骨干医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年服务量958万人次,占本类机构医疗服务总量比例39.5%,较2012年提升8个百分点。建成省级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开通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2条。建成55家单位组建而成的泰州市中医医疗联合体,新建成基层中医馆20家。以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为主题,全面实施中医药人才“1131”培养工程。制订泰州市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方案,启动了全市老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指导老师33名、继承人65名集中举行拜师仪式。完成省西医学习中医泰州研究生班报名、入学考试、100名学员的录取与培养基地准备工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立项19项。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3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4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__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5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中心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中心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建议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及学生生活设施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各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四)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每季度至少一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落实、协管人员着装和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内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县卫生监督所上报协管信息(附件2),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配备与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应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需是中心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兼职,但每家单位至少有1—2名专职人员(灵溪、龙港各3名,其中专职各2名;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宜山、藻溪、赤溪各2名,其中专职各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中心卫生院推荐,经县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卫生局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各中心卫生院要在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三)经费来源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对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卫生局部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含妇幼卫生监督),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按《苍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进行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监督巡查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各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要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心卫生院和优秀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时间(每星期至少安排2天协助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明确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6

很荣幸服务于我院这个团队。鉴于乡村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工作多样复杂性,加之一人兼数职,许多事情需亲力亲为。作为我院办公室的负责人,深感责任重大。通过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对以后的工作整理出一些思路并阐述如下:

一 对我院协管工作的理解

由于乡镇卫生服务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没有好的参照模式,所以我院协管办公室要广泛收集资料,制定好比较成熟管理模式和规划,做好我院院长的得力助手。在我看来协管办公室的工作是一个集体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部门,既有着全权管理的职能又有着为我院无条件服务的义务。工作范围广而杂,它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我院整体运作。

二 整体的工作思路

(1)具体事务上,以行政工作为主,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加强办公物品的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会议管理,职工的生活福利,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所有的事物都要从现实规划进行,只要有完善的规划制度,所有的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稳定运转。

(2)加强沟通,密切各部门工作联系,主动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充分领悟上级领导的意思,把握住方向,同时将自己和下级部门的观点很好的传达给上级。与下级沟通主要是执行上级的决定以及收集整理下级部门各项信息。在传达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务及协调各部门工作时,我的工作原则是务必真诚、谦虚。

(3)积极配合好我院财务人员做好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等不良现象发生。

(4)完善办公室耗材控管,办公室定期回收其他部门的.废旧打印纸,并进行可利用与不可利用的分类,立起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5)加大内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争取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医护人员进行轮岗培训,提高我院的整体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6)对我院的各团队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模范作用,信任度等进行德、智、能,勤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给各队绩效评价参考提供有效依据之一。

(7)认真完善履行办公室的各项职能,加大执行力度,按照我院制度定的目标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考勤登记,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各项文件、资料、报刊,杂志的收发与存档,为我院年度绩效考核提供有效依据,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我院院长的得力助手。

①接待上级各级领导的各种上访咨询人员等。

②做好我院内外所属范围的环境卫生,保持荣誉,再拿大奖。

③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后勤服务。

④积极做好医患关系及各种涉及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纠纷等,及时化解矛盾。

⑤做好我院的各种宣传与准备工作(标牌、画栏、匾,资料等)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7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卫生站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023年篇8

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通用模板: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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